单位名称: 三亚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外国人落户审批
项目类型: 承诺件
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并在我市居住的外国人。
申报材料: 《入户申请审批表》;提供公安部入籍证书;房屋产权证明(按揭购房的,提供购房发票、银行贷款购房合同)。
办理期限: 5 个工作日
工作流程:受理(经派出所户籍内勤民警核对的申请材料和派出所领导、民警签署审核意见的《入户申请审批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大队签署审核意见→市公安局签署审批意见
审批(服务)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2、公安部三局《关于办理涉外通婚人员户口问题的批复》(公治[2002]16号) 3、公安部关于印发《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公通字〔1998〕56号)
是否收费: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