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回国定居户口迁移最新改革政策流程迁入申请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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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模式: 预约件
审批事项: 回国定居户口迁入申请
事项编码: 100107N006
审批类型: 非行政许可
许可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
申请条件: 获准回国定居的华侨,应当在批准定居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内,本人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申请材料: 1、户口迁移审批表
2、准定居通知书(省公安厅)
3、华侨回国定居证(省公安厅)
4、回国使用的护照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办理流程: 本人填写户口迁入申请审批表、定居地公安派出所受理、办证中心核准。
办理期限: 5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 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及依据: 户口簿5元/本
受理部门: 户政
受理地址: 金华市婺城区环城西路2888号火车西站以北500米西侧
受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内
联系方式: 0579-82290577
监督投诉: 0579-8229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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