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大中专院校学生退学落户 |
入户条件 | 大中专院校学生退学可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落户 |
交验材料 | 1、就读院校批准学生退学文件; 2、学生的居民身份证。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户籍民警核准办理入户手续,其非农业户口性质不变;如户口已迁往院校,如退学前未在院校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落户手续的,可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按原户口性质办理落户手续。 |
保存材料 | 就读院校批准学生退学文件原件。 |
事项名称 | 大中专院校学生退学落户 |
入户条件 | 大中专院校学生退学可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落户 |
交验材料 | 1、就读院校批准学生退学文件; 2、学生的居民身份证。 |
办理程序 |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户籍民警核准办理入户手续,其非农业户口性质不变;如户口已迁往院校,如退学前未在院校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落户手续的,可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按原户口性质办理落户手续。 |
保存材料 | 就读院校批准学生退学文件原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