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湘潭大学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湘潭大学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生原则上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读一年级或二年级学生,可允许提出一次转专业申请:
1、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2、学生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的;
3、学生确有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的。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予考虑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学生;
2、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
3、艺术类等学科专业通过面试考核接收的学生;
4、正在休学、保留学籍的学生;
5、应予以退学的学生。
第二十五条 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学校在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二十六条 考虑到人才培养的计划性,各学院同意转出或接收的转专业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该专业该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15%,外语类专业应控制在10%以内。
第二十七条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办法办理: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于每学期第一周前交至相关学院审批,学生所在学院及接收学院应在申请表上签署明确的意见;
2、接收学院应于每学期第一周将拟接收学生的申请表汇总并交教务处,逾期教务处不予受理;
3、学校在每学期第二周对申请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批,被批准者,必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办理有关手续;
4、学生转专业前所修课程成绩将如实记录在其成绩总表中,转专业学生原已获得的学分符合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要求的,学校予以认定。
第二十八条 学生转学(转出和转入)应在每学期开学前,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办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批次录取学校申请转入上一批次学校、由低学历层次申请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含联合培养)的;
4、应予退学的;
5、无正当理由的。
第二十九条 申请转专业或转学的学生,未经批准及未办理相关手续前,必须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否则按违反学习纪律处理。
二、湘潭大学有哪些专业
法学院 | 法学 |
信用风险管理学院 | 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 |
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 | 社会学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文化产业管理 哲学 历史学 |
公共管理学院 | 公共事业管理 档案学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政治学与行政学 行政管理图书馆学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中国共产党历史 思想政治教育 |
商学院 | 会计学 人力资源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经济学 电子商务 金融学财务管理 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 旅游管理 审计学 酒店管理 |
文学与新闻学院 | 汉语言文学 新闻学 广告学 广播电视学 |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统计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 信息与计算科学 数学类(韶峰班) |
知识产权学院 | 知识产权 |
外国语学院 | 法语 翻译 西班牙语 德语 英语 日语 汉语国际教育 |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 物理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物理学(韶峰班)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
化学学院 | 材料化学 化学 应用化学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金属材料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材料物理 |
化工学院 | 化学工程与工艺 食品科学与工程 制药工程 |
机械工程学院 |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 能源与动力工程 工业设计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焊接技术与工程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工程力学 土木工程 测绘工程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
环境与资源学院 | 环境科学 环境工程 安全工程 环保设备工程 |
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学院 | 自动化 通信工程 电子信息工程 |
艺术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艺术设计学 动画 |
国际交流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计算机学院.网络安全学院 | 软件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网络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