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那么嘉兴租房补贴如何申请(附申请条件材料网址入口),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嘉兴租房补贴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嘉兴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
1、申请人户籍登记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3年)。
2、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连续一年低于580元。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6960元,2人户低于13920元(申请家庭每增加1人,按增加6960元计算)。
3、申请家庭总资产为1人户家庭低于15万元,2人户低于23万元,3人户低于30万元,4人户低于38万元,5人户及以上低于40万元。
4、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嘉兴公租房申请条件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被拆迁;有特殊并重残人员;有60岁(含)以上人员;居住市政府确定的解危排险范围内房屋;申请楼房配租的家庭人口应当在二人以上。
二、嘉兴租房补贴申请流程
(一)申请
主申请人根据申请类别及情形,如实填写《浙江省公租房保障申请表》《申请家庭授权承诺书》,并根据申请家庭类型提供身份证、浙江省居住证、户口簿、结婚证、毕业证、劳动合同、收入证明、社保证明、用人单位营业执照、车辆保险单等。主申请人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和港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受理窗口等渠道进行申请,并按要求上传原件信息。
特别提示:需要先到线下网点提交材料,再到网上申请。
(二)受理
自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三)审核
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经复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审核通过,进入公示环节;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公示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定期在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政务公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告知申请人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有异议并经复核不符合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保障
获得保障资格的家庭,需与港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签订租赁合同或补贴合同。保障时间从公示结束次月开始计。租金缴纳、补贴发放按合同约定时间或按季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