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租房申请条件、流程、材料(申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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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省长朱小丹在全国两会期间表示,将用三年左右时间减少广东省商品房库存2000万平方米,并将去库存时间周期从17个月调到15个月以下。

重点考虑租购并举

广东省将重点考虑的措施是购租并举。“我们策划通过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成规模地申购库存商品房,实行专门的公租房租赁,成为专门的公租房服务的提供者。”朱小丹说。

在今年2月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以下简称《方案》)中,着力化解房地产库存已被列为重点任务之一。

未来形成“薄利多租”

按照《方案》,广东省未来将形成“薄利多租”的住房商业模式。鼓励各地购买或租赁商品房用作乡镇学校教师、卫生院医护人员中住房困难群体的周转宿舍。鼓励高校、科研机构通过发放住房补贴或购买、租赁商品房方式,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

目前广东省部分地区仍面临繁重去库存压力。根据此前发布的《2016-2018广东省去库存任务表》,在省内21个地级市中,商品房库存面积最高的为广州,达到2248万平方米;佛山、惠州、中山、清远四地也有超过1000万平方米商品房库存。广东省为上述城市下达去库存100万平方米以上的目标,其中广州市目标为“力争180(万平方米)”,为全省最高。

  附:2016云南省公租房新政策,公租房价格以及公租房申请条件申请流程

3月14日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有效消化商品房库存,云南将转变公租房筹集方式,不再新建公租房,但允许各州、市人民政府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转为公租房。

  2015年云南商品房销售额较上年增长4.4%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刘学介绍,截至2015年底,云南省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1948.59万平方米、已竣工商品住宅待售面积1220.54万平方米,与全国情况相比,云南省已竣工商品房待售面积仅占全国的2.7%。

刘学表示,2015年云南省商品房销售额较上年增长4.4%。以来,全省商品房销售开局良好,交易情况保持基本稳定。下一步,云南将通过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转变公租房的筹集方式等措施有效消化商品房库存。

  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

刘学介绍,为加快商品房去库存,云南将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打通保障性住房消化商品房的通道。同时,督促全省各地通过摸底调查,将户型合适的存量商品住房纳入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房源计划,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自主选择购买。

同时,强化金融贷款支持,取消货币化安置占总投资比例的限制;建立省级奖惩机制,采取行政、金融、司法等措施,督促房地产企业主动适当让价、让利棚户区改造住户购房。

刘学表示,在明确棚户区改造新建安置房立项时,货币化安置比例低于50%的不予立项。对此,也要加大对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不低于50%,有力助推商品房去库存。

不再新建公租房 合规存量商品房可转为公租房

刘学介绍,为扩大住房消费的路径,云南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建立新市民住房补贴制度,引导和支持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同时,转变公租房的筹集方式,今后不再新建公租房,允许各州、市人民政府把适合作为公租房或经过改造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转为公租房。

首次购房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刘学介绍,为充分释放住房公积金对房地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云南将进一步健全公积金管理制度、扩大公积金覆盖面、提升公积金个贷率、推进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完善对公积金管理中心考核办法。同时,放宽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物管费。

此外,还降低贷款首付比例,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由30%降低至20%。同时,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降低贷款中间收费,减少贷款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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