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残疾人驾照新规定,C5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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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简称“新规”)将正式实施。新规中共修改了45项内容,其中,对C1、 C2驾驶证可以自学直考做出了规定,对残疾人申请驾驶证条件、驾照换领条件、驾驶员身体条件证明等相关内容都做出了修改和完善。思而学教育www.gxscse.com对本次即将施行的新规进行了总结和提炼,其中以下这8项调整与广大驾驶者关系密切,值得关注。

 什么样的残疾人可以考驾照?残疾人考驾照有什么要求?残疾人可以考哪些类型的驾驶证?下面思而学教育小编整理了2016残疾人考驾照新规定,一起了解吧!

2016残疾人考驾照新规定:

据2015残疾人考驾照新规定可知,4月1日起可考驾照的残疾人有以下五类:

1、右下肢、双下肢缺失的人员,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2、丧失运动功能的人员,但能够自主坐立的残疾人,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手指末节残缺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4、右手拇指缺失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合格标准的人员,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残疾人考驾照流程有哪些?

2015年4月1日起,只要残疾报名者通过体检,符合《新规》中的身体规定,就能到各驾校自主报名,考取驾照。考试程序和正常人的考试程序完全一样,只要通过科目一、二、三考试,便能顺利拿到驾照。

2015残疾人考驾照多少钱?

2015残疾人考驾照新规定刚刚出来,因此考证时间和价钱不一,据悉,最短需要75天花费1650元,最多需要160多天和2500元。一般下肢残疾的学员,要报考C2照,报名费为2500元;上肢伤残的学员,要报考C1照,报名费2200元。

拓展延伸:

2016驾考新政策解读

看点1: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可用自备车辆

《意见》提出,试点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在有条件的地方,试点非经营性的小型汽车驾驶人自学直考。

考生可以使用私家车吗?《意见》规定,允许个人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自备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随车人员指导下,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并直接申请考试。

想想当年为了挤一辆破车,等一个小时才能练一回的历史已经过去了,我们终于可以用自己的车去考试了,再也不用担心没有车感,想练多久就练多久,想怎么练就怎么练,整天霸占在车上练一天都随你意。

这样以后考试的通过率也高了,也不会造成驾校挤压学员的练车时间,我的地盘我做主,考驾照再也不会成为难事了。

看点2:驾考培训将推行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

《意见》提出改变驾驶培训机构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

其他便民措施还包括,实行学员自主预约培训时段、自主选择教练员、自主选择缴费方式。试点学员分科目、跨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很多学员在微信上问,我只考了科目一,驾校再也没有安排我考科目二,那么我可以退费吗?现在大家再也不用担心退费的问题了,实行先培训再交钱的模式,更人性化,让大家再也不吃考驾照不退钱的苦了。大家想什么时候考就什么考,想在哪里考就在哪里考,再也不用抱怨考驾照为什么这么难了,以后真的就是教练跟着你们的屁股后面求着你们练车了。

看点3:考生自主选择时间场地 培训机构将不再包办

《意见》指出,将建立统一的考试预约服务平台,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改变由驾驶培训机构包办报考的现状。

考生现在终于可以像报其他考试一样,自己在网上报名了,也可以自己选择考试时间和考试场地,再也不用担心驾校强迫你考试,在你不熟练的情况下就拉着你去考试了,现在大家可以用自己的车想怎么练就怎么练,想什么时候报名就什么时候报名了。

看点4:考生可提前进场熟悉环境 成绩当场公布

担心对考场不熟悉?《意见》明确指出,考试前实行考场开放,公布场地设施布局、考试流程和路线,允许考生考前免费进入考场熟悉环境。

考试过程公开,当场公布考试成绩,在考场、办事大厅等场所向群众直播考试视频,考生有权查询自己的考试视频资料。

以前不管什么考试中考、高考都是可以免费去看考场的,现在来了一个驾考看一次考场还需要给教练送礼给考官送礼,还要交看考场的费用,一来一回几百就出去了,现在国家规定免费让大家去看考场,再也不用担心驾考黑暗腐败了,你自己的考试过程还被录成了视频,如果你对考试有什么疑问,也可以反复看自己的视频了,再也不用担心,考官和你过不去,让你挂了。

看点5:科目积压不用愁 可就近选省内其他考场

《意见》提出大力推进驾驶人考试业务向县级下放、延伸。积极推行市(地)级公安机关向县级公安机关派驻考试员开展考试工作,委托有条件的县级公安机关承担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工作,方便群众就近考试。

对报考单项科目出现排队积压的考生,允许其选择省(区、市)内其他考场参加考试。

是不是总是有教练告诉你这个考场报满了,要等几天才能考试,有时候一等几个月就过去了,但是现在终于不用等了,哪里可以考试就去哪里考,你想在那个考场报名就去那个考场报名,考驾照的所有事都是你自己决定的。

看点6:学车贵?将逐渐解决驾驶培训不经济等问题

《意见》明确,到2018年,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公开透明、权责清晰、运转高效、公正廉洁的驾驶考试管理体制,基本解决培训考试中的不便利、不规范、不经济等问题。

如果有的人没有车,那么还是要去驾校练车,那么这里已经公开说明关于驾校不经济问题,将在2018年基本建立透明的制度,如果再遇到考驾照不经济问题,直接一个电话就可以让驾校关门了,所以以后真的是大家想怎么考就怎么考了。

看点7: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 包括视力障碍上肢残疾等

未来中国将逐步放宽残疾人驾车条件。研究制定单眼视力障碍人员驾车视力检测标准、上肢残疾人驾车加装辅助装置等规定,适时放宽单眼视力障碍群体、上肢残疾人申请小型汽车驾驶证的条件。

提高驾驶证国际认可度。积极推进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开展驾驶证互认换领工作,逐步扩大驾驶证互认换领范围,提高我国驾驶证国际认知认可度,满足我国公民出境驾车需求。

残疾人领驾照一直是一件难事,我学车之前一直在微信文章里面反复强调了关于残疾人能不能考驾照的问题,也有的弱视和单眼视力在问能不能考驾照,现在这里已经放宽了,考驾照是一件关乎民生的问题,逐渐受到了国家的重视,逐渐在完善现在的条件,让大家都可以考驾照,让国民都可以出行方便。

看点8:驾驶人发生严重事故,倒查考试发证过程

《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凡是驾驶人取得驾驶证后三年内发生交通死亡事故并负主要以上责任的,倒查考试发证过程,发现考试员有参与伪造考试成绩、降低考试标准等违规问题的,取消其考试员资格,终身不得参与驾驶考试工作。

这里关于假证问题再一次明确了,不要去买证,买证不仅造成其他人身体损害,也为自己将来埋下车祸的种子,所以大家还是老实去考试吧,不要投机取巧了。

《意见》划定改革时间表:上半年,启动重大改革事项试点;2017年,总结试点经验,深入推进改革实施。到2018年,完成改革重点工作任务

一、C1/C2驾驶证可自学直考 细化了自学车辆的装备标准

新规中,对于部分省市可以开展C1、C2驾驶证自学直考做出了明确规定,也提出了限制条件。

例如,在自学直考前的练习中,需使用加装安全辅助装置的车辆,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此外,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应当在自学用车上按规定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自学用车也不能搭载随车指导人以外的其他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中还提出了在练习驾驶时发生事故后的责任规定。当申请人在教练员或者学车专用标识签注的指导人员随车指导下,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规定由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承担责任。

二、放宽了残疾人申领驾驶证的条件

新规中的另一项较大变化是对残疾人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相关条件的修改,总体而言条件有所放宽。

在今后,对于上肢残疾、单眼视障人员也可考取机动车驾驶证。比如在上肢残疾的情形中,规定了上肢、双手需要符合的健全条件的,都可以申请小型汽车(C1)、小型自动挡汽车(C2)、低速载货汽车(C3)、三轮汽车(C4)的机动车驾驶证。除此之外,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C2)。而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C5)。

三、《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将应用,可在线提交驾照申请

新规中,提出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网络业务,通过它不但可以更加方便地在线提交驾照申请,还具备打印、下载学习驾驶证明等。其中,学习驾驶证明代替了此前相关规定中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在道路练习时要随身携带。

四、每年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年龄从60岁放宽至70周岁

新规中对于驾驶员每年需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年龄由原来的60周岁放宽至70周岁。此外,身体条件证明的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

新规还特别规定了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如果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将被注销驾驶证。

五、全面放开驾证考取的户口地域车型限制

本次新规取消了户口所在地的限制,全面放开了驾驶证在异地补领、换领、审验。新规施行后,驾驶人持身份证即可在全国范围内办理补换证和审证业务。

新规中提到,机动车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六、对于增驾车型条件有了新规定

在新规中,增加了如果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准驾车型(A3)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A2)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直接申请增驾大型客车准驾车型(A1)。新规中也规定了对于持有其它准驾车型增驾时所需的条件。在特定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成为了增驾各项车型所必需的一项。

七、新增持有境外驾驶证在内地申请驾驶证的限制条件

今后,想要出国后速成拿到国外驾照,再回国换领内地驾照的情况将不再上演。

新规中明确说明,内地居民已持有的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3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其中,境外机动车驾驶证是指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以及外国核发的具有单独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证。

八、未因违法而被注销的驾驶证可恢复

新规中,规定了如果驾驶证因为超期、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等原因被注销的,有机会直接恢复原准驾车型。

规定中说明,驾驶证被注销不超过2年,可直接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被注销超过2年的,可以直接向车管部门依次申请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

同时,新规还放宽了申请增加已经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条件限制:在机动车驾驶人办理降级换证业务后,申请增加被注销的准驾车型的,应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没有记满12分记录,且没有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本次即将实施的新规,涉及了机动车驾照的申请、考试、补换、增驾等诸多方面的细节变化。不难看出,新规在人性化方面有很大进步,不但照顾到了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实际需求和困难,同时也对驾照自学自考、网上服务平台等新方式做出了尝试。新规在4月1日施行后,其对机动车驾驶证更为明确细致、与时俱进的规定调整,将使众多驾驶者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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