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贫困重度残疾人的生活质量,伊春市于1月1日起,全面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伊春市共有2405名贫困重度残疾人享受到了护理补贴。
7月份开始,市残联积极行动,认真审查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伊春市委、市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对2405名拥有伊春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视力,一级肢体,一、二级智力,一、二级精神残疾人,且信息已录入黑龙江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库,所在家庭为生活困难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发放了护理补贴。补贴资金合计264.8万元。
护理补贴按月份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补贴100元。为规范管理,市残联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伊春市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了该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