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残疾人补贴政策及补贴最新标准

思而思学网

为完善残疾人专项福利政策,着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不断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推进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镇江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对全市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的通知》(镇民发〔2020〕59号 镇财社〔2020〕329号 镇残联〔2020〕53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具有本市户籍且持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0%发放生活补贴。

自2016年1月1日起,镇江市实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包括4类,低保家庭内的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3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内的非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25%发放生活补贴;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智力、肢体、精神、盲视力重度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100%发放生活补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金额2倍以内的一户多残、依老养残特殊困难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60%发放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20元。

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今年全市已向25005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501.77万元,向18996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858.12万元。据介绍,此次《通知》的印发,将低保家庭外无固定收入的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也纳入生活补贴范围,预计2021年将惠及5792名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