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产假时间天数新规定
省份 | 婚假 | 产假 | 护理假 |
吉林 | 15天 | 158天(可延长至一年) | 15天 |
重庆 | 15天 | 128天(可休至子女一周岁) | 15天 |
北京 | 10天 | 128天 | 15天 |
海南 | 13天 | 188天 | 15天 |
河南 | 21-28天 | 98天+3个月 | 1个月 |
黑龙江 | 15-25天 | 180天 | 15天 |
福建 | 15天 | 158-180天 | 15天 |
陕西 | 3-13天 | 158-168天 | 15天(异地生活20天) |
甘肃 | 30天 | 158天 | 20天(异地生活25天) |
山西 | 30天 | 158天 | 15天 |
云南 | 18天 | 158天 | 30天 |
内蒙古 | 18天 | 158天 | 25天 |
河北 | 18天 | 158天 | 15天 |
青海 | 15天 | 158天 | 15天 |
贵州 | 13天 | 158天 | 15天 |
辽宁 | 10天 | 158天 | 15天 |
山东 | 3天 | 158天 | 7天 |
安徽 | 3天 | 158天 | 10天(异地生活20天) |
宁夏 | 3天 | 158天 | 25天 |
四川 | 3天 | 158天 | 20天 |
江西 | 3天 | 158天 | 15天 |
湖南 | 3天 | 158天 | 20天 |
广西 | 3天 | 148天 | 25天 |
江苏 | 13天 | 128天 | 15天 |
上海 | 10天 | 128天 | 10天 |
广东 | 3天 | 128天 | 15天 |
湖北 | 3天 | 128天 | 15天 |
天津 | 3天 | 128天 | 7天 |
浙江 | 3天 | 128天 | 15天 |
注:2016江苏新计生条例规定,无论是婚假还是产假或护理假,休假期间如果与国家法定休假日发生重合,可以继续休假,把失去的国家法定休假日补回来。修改后的条例中的国家法定节假日是指国庆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等节假日,正常的双休日不包含其中。
延伸阅读:
与产假有关的4件事,用人单位和女工必读!
一:产检请假不得扣发工资
法官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6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因此在产检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也就是说女职工产前检查请假时,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当然,在此期间女职工也应遵守用人单位的考勤制度,履行相应的请销假手续,并留存相关诊疗记录,避免孕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二:产前假与产后假要区分
法官讲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下图有新的各省产假时间表,以此表为准),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所谓“产前假”,是指预产期前十五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用。但是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因此,由于产假计算时间的出入,将导致工资发放、劳动关系存续等争议问题,用人单位和女职工需要仔细和谨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三:产假长短得看情形而定
法官讲法: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产假需要区分情形,正常情况下生育享受98天产假(下图有新的各省产假时间表,以此表为准);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如果是流产的,怀孕未满4个月以内,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此外,在上述基础产假之外,各省市有相应的奖励产假情况,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避免因混淆不同情形而产生不必要的争端。
四:男方陪产假需依法保障
法官讲法:陪产假又称护理假,是男方在妻子产假期间享受的陪护假期。尽管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没有相关规定,但部分省市在计生条例中有具体规定,因此用人单位需依法依规保证男性相应的休陪产假、支付劳动报酬等相关权益。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增加配偶陪产假15天,如果最终表决通过,将给男方尽为父职责带来实惠。
高尔基说“世界上的一切光荣和骄傲,都来自母亲。”作为用人单位,依法依规安排女职工休产假或者男职工休陪产假,既是守法经营的表现,也是对员工最大的、最直接人文关怀。因此,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应当诚信为本、彼此尊重,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共同营造健康和谐的劳动就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