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超生三胎罚款标准,陕西三胎上户口及罚款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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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超生三胎新政及罚款标准

新生儿上户口手续与第几胎没有关系,新生儿出生一个月内持:

①《出生医学证明》;

②《计划生育证明》;

③父母结婚证;

④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

到父或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登记入户。

再婚生育第三胎是指在这二个的户口名下或个人名下。没有共同小孩子的。是可以生育一个小孩子。

新的《计划生育法》规定如下:第十八条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具体的三胎政策,什么条件可以生育第三胎,目前还没有具体的规定,但各地应该会很快就会有规定】

目前的潜规则就是不允许生3胎。

虽然已经全面放开2胎,但是对于离婚再婚,相对开放前并没有相应改变。

以下是开放前的关于再婚者在生育的相关政策

按二胎开放前的政策,一般来说,再婚夫妻之前生育过,但是孩子都随前配偶生活,目前再婚家庭没有一个孩子的,再生育不算超生。

再婚夫妻,有一方从未生育过的,而另一方的孩子不超过2个含2个的,再生育不算超生。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再婚夫妻都生育过,目前有一个孩子随你们生活,但是这个孩子有疾病,将来不可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也允许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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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分别以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当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的基本标准。

已生育一个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计征基本标准3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已生育两个以上子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再生育的,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改变社会抚养费征收范围,不得擅自调整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指标和任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征收机关)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征收机关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的调查取证工作。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批准当事人分期缴纳的,应当与当事人签订分期缴纳协议书,明确分期缴纳期限和比例。

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缴纳方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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