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产假多少天,惠州产假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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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惠州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惠州产假知识,可供参考!

一、基本假期:

顺产的:98天

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98天+30天剖腹产假=128天的产假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增加15天

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2天

怀孕满7个月流产的:75天

注: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及产后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

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

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

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

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三、奖励假

根据2016年9月29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2016年9月29日后依法生育,以及在此前依法生育且法定生育假期尚未休完的,可按规定享受80日的奖励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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