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产假多少天,济南产假国家规定

思而思学网

产假,是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产假。职业女性在休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其工资、辞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济南产假国家规定多少天呢?本文整理的济南产假知识,可供参考!

产假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工资

1、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2、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3、产假,领生育津贴

产假包括:98天+15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

4、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济南产假待遇

产假福利

1.产假

济南产假多少天

2.上班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 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 分钟。

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3.丈夫护理假

晚育者丈夫休护理假的时间,一般在7到10天左右

4.产前检查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单位不应当以此为理由扣发工资。

5.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 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 假期天数。

6.生育医疗费

A.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 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B.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C.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7.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A.正常产、满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B.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8.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 每人一次性增加300 元补贴。

产假申请

所需材料:

1.单位介绍信;

2.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反正面并注明女职工联系电话,有生育并发症者提供两份);

3.生育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在省外,准予生育一胎的,需提供全国统一制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婴儿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住院医疗费收据原件;

6.住院病历首页及医嘱单复印件(加盖医院病案复印专用章);

7有生育并发症者,须提供出院记录及住院费用明细清单汇总。

办理流程:

女职工生育后可由单位经办人员携以以上材料到社保局办理。

申请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