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费,费用收费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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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2015年经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的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吉林省、长春市政府在“十二五”期间重点扶持建设的全省唯一一所师范高专。
学校位于吉林省长春农安经济开发区(合隆镇)长春职教园区内,占地面积2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3000万元;建有高标准的教学楼、艺术楼、体育馆、图书馆、文化活动中心、学生公寓、餐饮中心等教学、生活场所,拥有160余间专业级的舞蹈室、画室、排练厅、琴房、实习实训模拟室等馆(室)。


学校有教职员工190人,其中,专任教师176人。专任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教师75人,副教授以上职称89人,省级、市级骨干教师25人,双师型教师59人,市级教学团队(李玮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1个。学校教师队伍中的专业带头人、学科带头人同时也是长春中职幼教行业的带头人。学校教师参与编写的幼教专科教学大纲、主编的11种教材均已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并在全国使用。
学校开设学前教育、特殊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5个师范类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3年制)高等专科,初中毕业生(5年制)高等专科。学前教育专业是长春市第一批立项建设的市级示范专业,建有市级精品课程6门: 幼儿文学、声乐、幼儿卫生保健、视唱练耳、幼儿英语、钢琴。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200余人。
学校隶属长春市教育局管理,其前身是长春幼儿师范学校,始建于1962年(长春市第36中学)。2000年,被教育部批准为吉林省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职高)”。自2002年开始,与长春师范学院(今长春师范大学)联合办学,承办学前教育专业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
多年来,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管理创新学校”、“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学校”、“吉林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吉林省学校艺术教育示范校”、“长春市行风建设先进单位”、“长春市科研基地校”等80余项荣誉。学校是长春市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基地,是长春市70%在职幼儿教师的母校。近5年来,学校毕业生就业岗位遍布17省27市,学校先后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关幼儿园、吉林省文化系统幼儿园、吉林省军区直属机关幼儿园等48家本地用人单位及北京、深圳、广州、上海等异地的36家幼教机构建立了长期的实习就业合作关系,就业率持续保持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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