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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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长春大学,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长春大学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长春大学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长春大学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长春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长春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本年度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6543号

学校西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8326号

第二章 收费标准

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经济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金融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政治学与行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特殊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汉语言文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网络与新媒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俄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西班牙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应用物理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应用统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200元;

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车辆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网络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风景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

园林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针灸推拿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工业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

音乐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音乐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200元;

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绘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400元;

康复治疗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00元;

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机械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3000元;

俄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0元。

专科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长春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目前,国家在高等教育本专科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入学前,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的当天,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报到。入校后再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其中,学费、住宿费,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国家励志奖学金等为辅;生活费,以国家助学金为主、勤工助学等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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