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新生怎么转专业,江苏师范大学新生入学考试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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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江苏师范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苏师大教〔2014〕2号),现将2017年度转专业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成立江苏师范大学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方忠

成员:伍斌 刘莹 沐来龙 陈 洪 商亮 崔成前 廉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莹兼任。

二、计划制定与报名(2017年12月6日?2017年12月25日)

各学院制定2017年度转专业工作计划,包括笔试和面试的选拔方案、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考试内容(各专业预定计划招收人数原则上不低于5人),于12月14日前交至教务处学籍科。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12月30日前在校内信息门户公布转专业计划和录取原则。学生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江苏师范大学2017年转专业报名表》,请转出学院初审后于2017年2月19日前集中交至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复审。

三、资格审查与公示(2017年2月19日?2017年2月24日)

2月22日公示符合转专业报名资格的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对公示中有异议的学生请于2月24日下班前将申诉材料送至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211)。

四、日程公布与考试(2017年2月25日?2017年2月26日)

2月22日公布考试日程,2月25日?22月26日笔试与面试。

五、录取公布与手续办理(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3日)

根据录取原则,教务处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3天。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在2月27日-3月1日登陆教务处网站下载填写《江苏师范大学学籍异动表》,按照学籍异动程序,于3月3日当天到3#211办理转专业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转专业主要针对2016级学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不包含敬文书院、中俄学院、圣理工学院,乡村教师计划、综合评价录取、中高职“3+2”“3+4”项目,新疆伊犁定向、内地新疆班以及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

2.根据江苏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切实加强对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学生入学后的管理,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的学生不得调整到普通类专业,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录取的学生不得录取或调整到非外语类专业”。

3. 本科招生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符合转专业条件且专业智育排名在本班级前30%,可申请转入本科招生第一批次专业,当年招生专业批次详见(http://bkzs.jsnu.edu.cn/lnfs/list.psp)。

4. 获批转专业学生2017年3月3日前仍在原学院学习及参加考,2017年3月3日转入新专业学习。2015级转专业的学生原则上需降年级转入。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毕业资格。转专业前已修完的课程,如等同或高于转入专业课程要求,可替代,其余已取得课程学分转为选修课学分。学分认定须经转入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

5.申请转专业学生应慎重对待转专业,一旦取得转专业资格,不得放弃。

6.对在笔试、面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一经发现,取消其转专业资格,视情节予以处理。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电话: 83403058

电子邮箱:jsnuxjk@126.com

江苏师范大学教务处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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