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大一新生开学报名时间及入学考试转专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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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大一新生报到时间

南京林业大学2018年大一新生开学报到时间尚未公布,往年南京林业大学大一新生的开学时间在八月末到九月中旬之间。此时间仅供考生和家长参考,具体各专业大一新生报到时间及报到地点以学校官方网站为准。

现在大学生们也可以根据准确的开学时间安排出行、购票等相关事宜了,大学新生报到可以提前几天,但最好不要延后,如果有什么特殊情况不能准时报到,一定要和学校打好招呼。

南京林业大学2017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1.你是否经常晚睡?是否经常熬夜打机?是否经常周末睡到中午才起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是长期以来人类适应环境的结果。晚睡,熬夜,晚起这些都会损害身体健康的,你们可都知道?不规律的睡眠及压力,会影响内分泌代谢不完全,造成皮肤水分流失,容易导致皱纹出现、皮肤暗淡、长暗疮、黑眼圈加重等,尤其是上完妆后情况会更糟,妆很难化均匀。在一连串的熬夜之后,会觉得脸紧紧的、痒痒的,有脱屑现象,还可能会患脂漏性皮炎。建议每天晚上11点上床睡觉,每天早上7点起床,要有足够的睡眠时间,这样上课也有精神,对身体也好,所以大家要合理安排时间,高效率的学习和健康的生活!

2.生活用品

很多准大学生都是次出远门,准备生活用品就成了很琐碎的事情,准大学生们在购买生活用品前,可以列一张购物清单,然后按单逐一购买。衣服方面,如果学校在本地,那么带少量的衣物即可,如果学校在外地,那么可以在离家前拨打大学所在地的气象咨询电话(区号+12121),了解当地气候状况,再根据当地的季节状况准备衣服。新同学可能会不习惯学校的饮食,所以备一套饭盒、汤匙、筷子等简单餐具,也可带一些自己喜爱的易保存的食品,以备初来乍到“救急”之用。高校都是公寓化管理,一般被褥等物品是统一购买的,但毛巾、牙刷、牙膏、剪刀、剃须刀等生活必需品,则需要自带,如果担心分量过重,也可到校后就近购买。

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2014 年 2 月修订) 本着因材施教、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发挥学生潜能和专长、调 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优秀人才的原则,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 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 [2010]20 号)和《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关于转 专业的有关规定, 本校允许符合条件的大一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和 爱好重新选择专业,特制订本办法。

一、为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学校设立本科学生转专 业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教 务处、学工处、(监察处)相关负责人和各学院分管教学工作 的负责人;各学院须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必须有转入专业的 教师参加)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由本人提出申请、学校考核通过的 可以转专业:

1、申请转入 A 类专业(根据往年转专业申请情况,由校转专 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学生,要求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记录,且第 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超过 3.0 或平均学分绩点列班级前 2 名; 2、 申请转入非 A 类专业的学生, 要求第一学年无不及格记录, 且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 2.0; 3、确有专长、有相关成果、转入与专长相应专业能得到更好 发展的学生(应高中及大学期间所获省级及以上竞赛奖励证 书); 4、入学后由于健康原因(身体疾病,应学校指定的二级 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的原始病历和诊断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 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5、确有特殊学习困难(应足以说明情况的材料)不能在 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的学生。

三、学校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转专业申请,安排在每年春季学 期进行。

符合上列第二条第 1、2 款的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提出 申请同年级转专业;符合上列第二条第 3 款的学生,可在大学一年 级或大学二年级提出申请同年级转专业;符合上列第二条第 4、5 款的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或大学二年级提出申请降级转专业,且 不得转入当年录取分数线比原专业高的专业 (以江苏省我校专业录 取分数线为准)。

四、每年春季学期,教务处下达当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其中公布由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 A 类专业。

学院据此制 订各专业转入考核办法并送教务处备案, 由学院对拟转入学生进行 考核。

教务处依照考核办法进行监督。

五、由学院对提出转专业申请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

各专业允 许申请转专业人数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本科生人数的 30%以内, 并

按第一学期平均学分绩点高低排序,确定允许申请转专业学生名 单。

符合上列第二条第 3、4、5 款的学生,不受其专业允许申请转 专业人数的限制。

六、 各专业允许接收转专业人数控制在该专业一年级本科生人 数的 15%以内,并按拟转专业申请者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确定允许接收转专业学生。

符合上列第二条第 3、4、5 款的学 生,不受拟转专业允许接收转专业人数的限制。

七、 学院将考核结果及拟转入专业学生等材料报教务处审 核。

教务处汇总拟转专业学生报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审核通过。

八、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可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选择一个专 业作为转入志愿,在经过考核认定并批准转入新专业后,不得再要 求退回原专业。

九、学生转入新专业后,编入新专业班级学习,且必须按照转 入专业的教学计划修满规定学分, 按照该专业毕业审核条件进行毕 业审核。

学生在原专业取得的公共课程(必修、选修)学分和成绩 有效;如课程名称等信息不完全一致、符合认定条件的课程,可以 按照学校规定,由学生提出申请,进行课程和学分的认定。

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转专业: 1、招生时国家已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以及其 它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学生; 2、艺术类学生与非艺术类学生之间; 3、二级民办学院的学生与公办类学生之间; 4、休学期间的学生; 5、在一年级受到记过及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

十一、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 学院符合转出申请条件的学生和允许转入专业学生必须 公示。

十二、教务处归口管理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

十三、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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