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成立于1999年。红山学院现有在校生8000多人。学院地跨两个校区:桥头校区和福建路校区。桥头校区位于沪宁线桥头镇,距离学校仙林主校区约25公里,占地1050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校园山清水秀、环境幽雅,教学、生活设施齐全,拥有5个语音实验室、7个学生用机房、7个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面积5743平方米,藏书22万册,配有电子检索和电子阅览设备。学院拥有可供省级大型体育比赛的标准田径场、篮球场及相应体育设施,是求学深造的理想场所。福建路校区位于南京市铁路北街128号,占地220亩,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图书馆藏书71万册。红山学院学生一、二年级在桥头校区就读,三、四年级在福建路校区就读。
依托南京财经大学的学科、专业、师资等优势,设置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专业,培养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法学类、文学类等本科专业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2012年招收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法学、英语、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保险、税务、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等15个本科专业。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和学士学位授予条件,按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有关规定颁发南京财经大学红山学院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特色:
对录取在经济学类各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金融学、保险、税务)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的学生实行打通培养,学生在二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加权平均成绩75分)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可在经济学类和工商管理类各专业内自主选择专业。
部分专业介绍:
会计学专业
会计学专业(南京财经大学此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江苏省品牌专业,四年制本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掌握系统的会计学专业知识体系和现代信息技术,具备较为宽泛
的人文、管理、经济、法律等方面的素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会计执业能力和沟通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机关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审计实务和经济管理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原理、经济法、财政学、货币银行学、统计学、市场营销学、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税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国际会计、审计学、会计信息系统、财务管理、公司治理与内部控制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在上市公司、跨国公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政府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会计、审计实务和经济管理工作。
本专业除江苏、安徽两省文理兼收外,其它省(市、区)按文科类招生。毕业生符合条件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一、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校规校纪,无处分记录;
(二)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425分;转入国贸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425分;
(三)到一年级末,已修满现专业第1-2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各个教学环节的学分。
二、转专业要求
(一)跨专业大类转入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全院范围内优秀学生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20%,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二年级起可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二)专业大类内转入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经济学类内其他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保险学、税收学)转入金融学专业、管理学类内其他专业(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物流管理、电子商务)转入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及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且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可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三)转入其他专业的要求
除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外,转入其他专业原则上一年级末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2.5及以上,达到相关专业基本要求者且在专业人数限额内,二年级起可转入新选择的专业学习。
三、成绩计算范围
成绩是指第一学年必修课程成绩(含CET)。
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范围是:公共基础课(不含《计算机基础》)、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等。
四、转专业限额
会计学专业转入限额为220人;财务管理专业转入限额为50人;审计学专业转入限额为50人;金融学专业转入限额为100人;其余专业转入限额均为10人。英语和法学专业的转出限额分别为10人。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每人可以填写两个转入专业的志愿,在专业转入限额内,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的顺序分批转入。
五、转专业遴选
(一)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且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人数未超过该专业转入限额,则不再进行遴选,直接转入。
(二)若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且申请转入该专业的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转入限额,则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依次转入,直至转入限额满。若专业最末录取名额出现平均学分绩点(保留2位小数)相同的情况,则不再对同分学生进行比较,全部转入。
(三)一年级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以上且在原专业年级排名列前20%的学生,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申报同一专业人数若超过该专业限额,则全部接收此类学生转入该专业,不再接收其他申请学生。
(四)英语和法学专业申请转入其他专业,符合转专业基本条件和专业要求,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到低依次转出,直至转出限额满。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拟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尤其是拟申请转出或转入法学、英语专业的学生)应充分考虑需要补修课程等各方面因素,慎重做出理性选择。
(二)学生转专业后,不得再要求返回原专业学习。
(三)学生转专业后,应修满转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方可毕业。转入专业没有修读的课程需要补修。相近课程替代由教务处负责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