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有考生家长提出这些疑问。对于转专业有需求的考生,一般分为两类:一是进入大学后,发现所学专业不适合自己,难以学下去,需要转专业:二是在志愿填报阶段,通过选择一些高校的冷门专业,低分先进名校,再考虑转专业。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转专业的一些政策规定,内容来自于互联网,仅供参考!
一、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转专业要求和条件政策
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学生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通知》(苏教学[2014]8号)、《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管理的指导意见》(苏教学[2010]20号)等文件精神,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科生转专业以维护教育公平,尊重学生志愿,发挥学生专长,培养创新型人才,不影响学生完成学业为原则。
第三条 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发生变化,征得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四条 每个专业允许申请转出人数原则上不设比例。
第五条 每个专业允许转入的人数原则上为该专业现有人数的10%。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入学后因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或确有特殊困难,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仍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二)在某专业领域确有专长或休学创业后复学并取得相应成果,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三)申请转专业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应修课程(含选修课程)成绩绩点达1.0及以上者。
(四)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者。
(五)在原专业学习有困难,但仍愿意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第七条 申请转专业学生按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当年公布的具体方案进行审核、遴选。获准转专业学生由校务会审批后公示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转专业:
(一)未在原录取学校报到入学、注册取得学籍或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二)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三)招生时国家已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学生,含艺术类、中外合作办学类等专业的学生。其他招生时有特殊要求的提前批次录取学生;
(四)未经全国统一高考招收的特殊录取类型学生,含专转本、对口单招等;
(五)高考录取批次中下一批次专业申请转上一批次专业的学生;
(六)休学、保留学籍、应予退学的学生;
(七)学分已修满(含已选课学分)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或离学制规定年限不足一学年的;
(八)由外校转学进入我校的学生;
(九)在校期间,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十)其他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
第九条 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施行,原《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苏大应教[2015]19号)自行废止,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有哪些专业
序号 | 二级学院 | 专业 |
1 | 工学院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嵌入式培养) |
2 | 工学院 | 软件工程 |
3 | (嵌入式培养) | |
4 | 工学院 | 物联网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5 | 工学院 | 物联网工程(嵌入式培养) |
6 | 工学院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7 | 工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 |
8 | 工学院 |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
9 | 工学院 | 机械工程 |
10 | 工学院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11 | 工学院 | 通信工程(嵌入式培养) |
12 | 工学院 | 智能制造工程 |
13 | 工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4 | 商学院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5 | 商学院 | 投资学 |
16 | 商学院 | 市场营销 |
17 | 商学院 | 电子商务(嵌入式培养) |
18 | 商学院 | 物流管理 |
19 | 商学院 | 会计学 |
20 | 商学院 | 财务管理 |
21 | 周庄文化旅游学院 | 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22 | 周庄文化旅游学院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23 | 周庄文化旅游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 |
24 | 周庄文化旅游学院 | 广告学 |
25 | 周庄文化旅游学院 | 酒店管理 |
26 | 周庄文化旅游学院 | 旅游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