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师范大学关于在应届毕业生中征招士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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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士官征招工作已经开始,现全文转发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教育厅、民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苏征〔2015〕3号),请各学院传达到每位符合应征条件的学生,并认真做好推荐报名、体检、政审等相关工作,确保征招任务的顺利完成。报名截止时间:4月27日联系电话:83867592 附件:1、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招收士官专业分类表.doc2、招收士官报名人员花名册.doc

校武装部
二00九年四月十四日

苏征〔2015〕3号

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各市、县教育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总参谋部《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参动[2015]7号)要求,今年我省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724人。为做好招收士官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收政策
招收士官的政策按照总参谋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的通知》(参动[2008 ]47号)、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关于做好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的通知》(国征[2008]2号),以及省政府、省军区《关于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部队士官的通知》;(苏政发[2008)5 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可在士官入伍前给予一次性奖励金。招收的士官纳入全军年度士官选取计划。
二、招收对象和条件
招收对象主要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男性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往届男性毕业生、获得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男性毕业生也可以招收),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需要,年龄不超过24周岁。招收对象的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收对象应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格证书。同等条件下,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和成就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今年招收士官工作,分六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时间从3月份到4月上旬。根据招收士官的专业种类,由各市征兵办公室和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及有关院校,共同对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中部队所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初步掌握各专业有参军意向的应届毕业生人数,为省征兵办公室制定招收计划提供依据。各市调查摸底情况于4月8日前报省征兵办公室。
第二阶段:组织报名阶段,时间从4月中旬至4月底。省征兵办公室下达招收计划后,各市、县(市、区)在高校和社会上集中进行宣传发动,组织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登记报名。报名人员花名册于4月28日前,由县(市、区)逐级上报省征兵办公室。
第三阶段:学历审核阶段,时间从5月初至5月20曰。省集中组织对各市上报的应届毕业生专业对口情况及往届生学历情况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合格人员名单下达到各市。
第四阶段:体检政审与定兵阶段,时间从5月21初至6月底。各市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辖区内学历、专业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合格人员政治审查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组织(应届毕业生学历审查由其所在学校负责,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政审组不再审查)。6月20日前,市征兵办公室根据招收计划,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中遴选确定士官预招对象并报省征兵办公室。6月底前,省、市征兵办公室集中研究定兵,并与招收对象签定协议书。
第五阶段:交接阶段,时间从8月1日至8月10日。各市集中招收对象到指定地点,与部队办理交接手续。
第六阶段:总结阶段,时间 8月中旬。各市进行招收士官工作总结,于8月21日前书面上报总结报告。


江苏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民政厅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00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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