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精神,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规划字〔2015〕52号)及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西省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考院普〔2016〕4号)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引导高中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具有*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促进全国优秀骨干(重点)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学院将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
二、组织保证
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招就、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单独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凡遇重大问题,一律由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开展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命题组、考务组、评卷组、招生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保卫组等工作小组。
各工作小组职责:
命题组:(1)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考试大纲的修订工作;
(2)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单独招生考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
考务组:(1)安排考场,组织实施考试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2)选调笔试监考人员和笔试考场工作人员,负责试卷的发放、回收、审核、装订、密封,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
(3)面试考场的组织,选调面试考官和面试考场工作人员,负责面试评分标准的审定、面试分数的统计,处理面试中出现的问题;
(4)检查落实摄像设备,确保面试全程摄像工作正常进行并对考试录像进行封存。
评卷组:(1)负责对笔试试卷进行阅卷及评分,确保规范、公平、公正;
(2)负责各科成绩的核定及考试成绩的最终公布。
招生组:(1)负责招生方案的制定;
(2)负责单独招生政策的宣传;
(3)负责考生信息采集、报考资格的审定;
(4)核对考生相关信息,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
监察组:(1)检查各考点的考试工作,监督考务人员和监考人员执行考试纪律和规则;
(2)负责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3)制止和纠正各种不符合考试的规定和行为;
(4)协助处理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
后勤组:(1)负责安排考生及家长的食宿接待工作;
(2)负责考场饮水的供应、考生身体不适的处理。
保卫组:(1)负责试卷保管、运送过程中的安全保密保卫工作;
(2)负责考场的警戒及安全保卫工作。
三、招生专业、学制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人) | 学制(年) | 学费标准(元/年) |
1 |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方向) | 120 | 3 | 6000 |
2 | 酒店管理 | 60 | 3 | 6000 |
3 | 旅游管理 | 60 | 3 | 6000 |
4 | 材料工程技术 | 50 | 3 | 6000 |
5 |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 50 | 3 | 6000 |
6 | 工业分析技术 | 50 | 3 | 6000 |
7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 | 50 | 3 | 6000 |
8 |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 50 | 3 | 6000 |
9 | 应用化工技术 | 50 | 3 | 6000 |
10 |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互联网+视觉设计方向) | 50 | 3 | 6000 |
11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40 | 3 | 6000 |
12 | 建设工程监理 | 40 | 3 | 6000 |
合计 | 670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