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新生学费及助学贷款奖学金申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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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江西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学生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站上查询。

第二十五条 为鼓励优秀考生刻苦学习,学校设立了优秀本科新生奖学金(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南昌工程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

第二十六条 为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减免学杂费、绿色通道”和社会资助在内的助学体系。

学校拥有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高校“十二五”重点学科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2个,省级软科学研究基地、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级高校重点人文社科基地、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省级优势科技创新团队和省高校科研创新团队各1个,拥有国家特色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7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教学团队5个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近年来,学校取得一批水平较高的教学科研成果,先后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水利类专业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获得省科技进步三等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等省级以上教学和科技奖励10余项,获批国家基金项目、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等省级以上各类科研项目1000余项。学校科技工作者状况调查站点被评为全国“AA级优秀调查站点”。根据中国校友会大学排行榜,我校在全国高校排名第375位、江西省第11位。

学校现有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200余人、本专科生18000多人,士官生500多人,国际教育学生1000多人,继续教育学生6000多人。建校58年来,学校始终坚持面向地方和水利行业,大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先后输送各类人才10万余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水利事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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