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详细说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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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新余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新余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新余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新余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新余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学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学校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适用于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录取工作,是完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教育厅批准并正式下达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计划。
第四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十公开”、“六不准”、“三十条禁令”。

第五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新余学院
2、校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 邮编:338004
3、国标代码:11508
4、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统招普通本科院校
5、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方面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校根据总体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每年度面向全国各省(市、区)的分专业计划,经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本校招生网、招生简章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要求,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主要安排在生源人数多、质量好的省(市、自治区)使用,调节各省生源不平衡问题,预留计划用于顺延录取。专科不设置预留计划。录取过程中,预留计划须经学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根据各省(市、区)的报考生源状况,经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并报请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在跨省(市、区)招生计划内可作适当调整。
第十一条 收费按照江西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标准规定执行。各专业收费标准以生源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十二条 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后,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当地)录取分数线且身心健康者即具备录取到我校学习的资格。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高招“阳光工程”,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网上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投档录取的政策规定。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五条 严格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录取时,严格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由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同分同志愿的情况下,按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依次比较。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没有要求。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本科层次:设有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简称:专业校考)的省(市、区),专业校考成绩合格且达到当地文化出档线,按专业校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的,以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择优录取;认可生源省(市、区)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简称:统考)的省(市、区),按生源省(市、区)的投档原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投档原则,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成绩相同情况下,以专业、文化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择优录取。
专科层次:认可生源省(市、区)专业联(统)考成绩,执行生源省(市、区)投档原则进行录取,若生源省(市、区)无明确投档原则,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成绩相同情况下,以文化总分、专业、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为序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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