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业大学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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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报考江西农业大学的考生已经拿到通知书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江西农业大学开学入学考试,那么江西农业大学开学考试考什么内容呢?江西农业大学新生如何转专业已经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小编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出关于江西农业大学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参考。

江西农业大学成人高考层次为:成考专升本、高升专及高升本,学习方式:函授,考试科目及成考分数线可在本网站查询。江西农业大学学校本科教育溯源于1940年10月创办的国立中正大学,1949年更名为南昌大学,1952年组建江西农学院。1958年创办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总校,1968年更名为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

成人高考考试科目

成人高考(高升专)考试科目:

(1) 文科:语文 数学(文) 外语

(2) 理科:语文 数学(理) 外语

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科目:

(1)文史类:政治 外语 大学语文

(2)经管类:政治 外语 高数二

(3)理工类:政治 外语 高数一

(4)法学类:政治 外语 民法

(5)艺术类:政治 外语 艺术概论

(6)教育学类:政治 外语 教育理论

(7)医学类:政治 外语 医学综合(药学专业改考高数二)

成人高考(高升本)考试科目:

(1)文科:语文 数学(文) 外语 史地综合

(2)理科:语文 数学(理) 外语 物化综合

第一条 为发挥学校教学资源整体优势,鼓励学生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江西农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赣农大发〔2010〕46号)等文件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学生转专业不得违反国家政策,只限在高考录取生源所在地的同类同批次专业之间或同类上批次转入下批次的专业间进行。软件学院相关专业学生仅限于本学院内部调整,艺术类专业学生只能在原专业大类中转专业。

第三条 学生转专业遵循“双向选择”原则,学生提出拟转入学院及专业申请,各学院根据本院各专业特点组织考核(含笔试、面试等)命题,笔试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

第四条 各专业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比例应控制在该专业同一年级学生总数的10%以内。如出现报名转入某专业人数过多,学校将另行研究解决办法,但转入比例最高不能超过本专业年度年级总人数的25%。

第五条 鼓励学生转入农学学科门类专业(090502园林专业除外)学习。学生申请转入农学门类专业,不参加转专业考核,且不占转入转出指标。

第六条 学生入学后只能在第一学期申请转专业。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被批准转专业者,原则上不得申请转回原专业。

第七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不含隐瞒既往病史入学者),经校医院检查证明,确实不宜在现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2.转专业更有利于发挥其专长者;

3.因学科专业发展需要,学校认为确须调整专业者。

第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

2.单独组织招生的专业(艺术学门类)学生要求转入其他专业的;

3.软件学院的学生要求转入其他学院本科专业的;

4.三校生要求转入非三校生生源专业的;

5.有考试作弊记录的;

6.休学期间要求转专业的;

7.应作退学处理的;

8.跨高考录取科类或不符合教育行政部门转专业政策的;

9.学校认为其他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

第九条 学生转专业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每学年第一学期第十二周前,各学院根据本科人才培养及本管理办法的要求,向教务处报送本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同意转出和接收转入学生的条件、要求、考试或考核(含面试)科目),并确定各专业拟转出转入学生人数,由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公布。

2.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教务处公布转专业信息后即可向转出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审批表》。

3.转出学院在第十四周前完成对本学院申请转出学生的审批,并将本学院申请转出学生审批表汇总交拟转入学院。

4.转入学院在第十八周前,通知并组织学生考核。转专业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学院参与;面试由学院自行安排。在操作程序上,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各学院根据本院转专业计划和学生考核结果,确定拟转入学生名单,并将拟转入学生名单和审批表送教务处审批。

5.教务处在第十九周汇总学生名单,报分管副校长审批,确定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一周。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发文通知。

6.被批准转专业的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到转入学院报到并更换学生证,否则学院不予注册,相关学院应做好转专业学生的有关工作。

7.转专业学生一般不单独组班开展教学活动,以插班方式转入新的专业班级学习。

第十条 学生转专业后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毕业。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考核不合格的课程计入补考和留级计算门次。

第十一条 转专业学生可以申请补修有关专业基础课程(不含公共课),并可将补修考核合格课程的学分(学时)冲抵原专业考核不合格课程(不含公共课)的学分(学时),具体补修课程由转入学院规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试行,原《江西农业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含高职)转专业暂行规定》(赣农大教发〔2008〕28号)同时废止。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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