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退休金上调和企业退休工资标准细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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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现已下发。按照规定,从今年1月起,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153.68元;依据缴费年限津贴制,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均计发缴费年限津贴84元。两项调整后,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月增237.68元,增幅16.5%,预计惠及22.78万人。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将在本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的对象,一是2013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二是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该部分企业退休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月标准时,同时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此次调整办法按照普遍调整与特殊调整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定额调整与定比调整相结合的办法,并按国家文件要求确定特殊调整人群。普遍调整是每人每月按照97元定额计发;2013年12月31日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包括已加发的缴费年限津贴)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1月至6月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按本人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包括加发的缴费年限津贴)月标准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
特殊调整方面,本次调整将对两类人群进行倾斜。一是对至6月30日(含当日)年满75周岁及以上的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发放养老金960元。二是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经过本次调整后养老金仍达不到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按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水平予以补齐。
缴费年限津贴方面,依据我市新建立的缴费年限津贴制,从2013年10月起,对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每满一年计发4元缴费年限津贴,不满一年不计发。同时,缴费年限津贴作为过渡性养老金的组成部分并入本人养老金中,参加以后的调整。
全市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计发缴费年限津贴84元,增加的待遇现已全部补发到位。今后,凡符合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人员,在首次领取养老金时,也将享受每满一年4元的缴费年限津贴,且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年限津贴越高,实现长缴多得。
如何计算普通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举例说,假设某企业退休人员陈先生2013年9月份的基本养老金是1300元,其缴费年限为20年,按每满一年计发4元缴费年限津贴,每月发放80元缴费年限津贴后月基本养老金是1380元。度调整时,按其基本养老金1380元的5%定比计算调整额即69元,加上定额计发的97元,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月增加166元。即陈先生每月领到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是1300+20×4+[(1300+20×4)×5%]+97=15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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