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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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以后,先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然后仲裁庭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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