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教务处电话号码 附联系方式

思而思学网

辽宁大学教务处电话号码为联合培养科:62202293、教学管理科:62202261、考务中心:62202260、教学研究科:62202259、实验实践管理科:62202257、教材科:62202262,教务处是在书记、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和实施教学管理与服务的行政职能部门。

一、辽宁大学教务处电话号码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邮编:110136

联系方式:

处长:62202258

副处长:62202263

联合培养科:62202293

教学管理科:62202261

考务中心:62202260

教学研究科:62202259

实验实践管理科:62202257

教材科:62202262

二、辽宁大学教务处工作职责

联合培养科工作职责

联合培养科(办公室)负责教务处印鉴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协助处领导做好本科教学建设经费的预算以及相关经费的报销工作;负责补办毕业证明书工作;负责办理本校学生本科期间成绩单、学历等相关材料及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等相关材料的证明等。

1.负责协助处领导对全处各科室工作的协调与落实。

2.负责教务处印鉴的使用和管理。

3.负责传达校内各职能部门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及时准确汇总上报教务处信息。

4.负责协助处领导做好本科教学建设经费的预算以及相关经费的报销工作。

5.负责完成教务处目标任务书、工作总结及年鉴的整理工作。

6.负责办理本校学生本科期间成绩单、学历等相关材料及报考公务员、研究生等相关材料的证明。

7.负责接待校内外涉及教务管理方面的信访,协助处长做好校内外的联络沟通、公务安排及接待工作。

8.负责教务处办公用品的购置和分发。

9.负责做好处内人员请假登记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离沈情况上报。

10.负责处内正常宣传工作和组织处内人员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11.负责处内人员节假日值班的安排工作。

12.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实验实践管理科部门职责

实验实践管理科在教务处主管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教学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管理、实践教学管理和教学信息化建设等工作。具体工作如下:

1.负责组织审定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
2.负责制定实验实践教学及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并检查通报执行情况。
3.根据培养计划的安排,负责审定实验、实习等实践环节的教学大纲,并督导和落实学校本科生的实践环节教学任务。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工作。
6.实验教学优秀奖相关工作。
7.负责实践教学相关信息的发布。
8.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学等教学信息化建设。
9.负责科内教学管理文件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教学管理科工作职责

教学管理科是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具体运行和日常教学事务管理的科室。科室职责范围如下:

1. 认真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文件精神,起草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文件,并组织实施。

2. 按照本科教学计划组织全校本科教学运行,负责排课,组织学生选课,保证全校各级各类正规课程的正常开设。负责课程异动的审批,检查各教学单位执行教学计划的情况。

3. 负责完全学分制的实行,并在实际工作中提出完善完全学分制的意见和建议。

4. 负责全校本科学生成绩管理。

5. 负责本科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6. 教师教学工作量统计工作。

7. 全校本科生学籍异动的教务信息维护。

8. 学校教室使用管理。

9. 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转专业及大类分流工作。

10. 处理日常教学管理事务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务中心工作职责

教务处考务中心主要负责全校本科生各类考试和海外各类考试的组织、安排、实施及其相关工作。包括期末考试、补考考试、循环开课考试、免修考试、转专业考试、全国大学外语考试以及其它各类海外考试等。同时,负责巡查各类考试的考场纪律,树立良好考风。

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包含校内本科生教学计划内课程考核、全校学生大学外语考试、小语种等级考试,以及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相关海外考试等;

2.负责学校考务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研究与制定;编制、修改各项考务管理工作程序,规范考务工作程序化管理;

3.负责全校本科学生考试缓考的审批工作;

4.负责本科生考风考纪建设及本科生考试违纪处理工作;

5.负责试题库的建设、使用与管理工作;

6.负责教考分离等考试改革研究工作。

教学研究科工作职责

教学研究科负责修订本科教学计划、组织专业与课程建设、制订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推动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评选教学成果、实施质量提高工程等项工作。

三、辽宁大学简介

辽宁大学是辽宁省人民政府主管的一所具备文、史、哲、经、法、理、工、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入选院校,是设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的十三所高校之一。

辽宁大学源起于1948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在沈阳建立的商业专门学校,建校之初即招收四年制本科生。1958年9月15日,东北财经学院、沈阳师范学院的的部分科系和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辽宁大学。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