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计划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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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专业

  (一)招生计划

1.音乐表演专业办学层次为大学本科,学制4年,外语语种限制为英语,科类限制为艺术文,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招生专业方向、专门化及招生计划为:

科类

专业方向

招生专门化

招生数

艺术文

键盘演奏

钢琴

10

民族器乐

二胡、扬琴、竹笛、唢呐、笙、中阮兼柳琴

13

声乐演唱

美声、民声

16

西洋管乐

大管、小号、圆号、双簧管

7

打击乐

民族打击乐、西洋打击乐

2

西洋弦乐

大提琴、低音提琴、小提琴、中提琴

12

2.音乐表演专业生源范围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河南、湖南7个省市,分省分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如下:

科类

专业方向

小计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黑龙江

河南

湖南

预留

艺术文

钢琴

10

1

4

1

1

1

2

民族器乐

13

2

1

1

4

1

2

2

美声

8

1

3

2

1

1

民声

8

1

1

3

1

1

1

西洋管弦乐

19

2

2

2

4

2

2

2

3

打击乐

2

2

各专门化招生数量将视生源情况确定。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各省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二)录取办法

1.各省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录取时使用所在省提供的专业统考成绩。

2.录取办法:我校在省级招办投档考生中按“专业考试成绩”分省排序,择优录取。专业使用省统考成绩。要求专业省统考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3.报考我校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同时,演唱方向要求考生无发声器官疾病且要求考生身高:女1.60(含)米以上,男1.70(含)米以上,其他专业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55(含)米以上,男1.65(含)米以上。专业考试成绩突出者,经学校研究,身高条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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