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新生入学指南考试时间入学手册和军训注意事项
恭喜你成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莘莘学子中的一员!为了使你顺利入学报到,请按如下事项做好准备:一、报到时间学院新生入学报到时间为8月24日7:00-19:00时。二、报到地点及要求报到地点: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1号)。入学报到当天,我院在沈阳站、沈阳北站设有新生接待站;请不要提前报到,如有特殊情况逾期报到者,需及时电函我院学生工作部( 024-31679607)请假。未经请假在规定时间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三、需带材料1、录取通知书。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上、2份)办理入学相关手续,并需准备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8张,底色为蓝色。2、本人学生档案。请与毕业学校联系并办理相应自带手续。3、党团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开到中共大连市委组织部;团员的组织关系开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团委。4、户口关系。辽宁省新生不再办理户口迁移,其它省区新生的户口是否迁移由本人自愿。如迁移,新生须按沈阳市公安局户政要求,户口迁移证尽量为打印件(不模糊),如特殊原因手写的,必须用黑色碳素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户口关系迁移地址为: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户口迁移证上须标明本人身份证号码,并加盖户籍民警印章,否则需退回补办。迁移户口的新生,还需准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份。未办理过身份证的新生,需到当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编号,并在户口迁移证上标明。2、缴费方式:学院与锦州银行沈阳大西支行(以下简称锦行)共同办理代扣代缴学宿费的业务。请各位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根据所录取专业将上述应缴学费、宿费总额及时存(汇)入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去的学院为您办理的锦行借记卡内,由学院通过代扣代缴方式实现新生缴费;新生可直接到当地锦行任一网点办理存款业务,如新生所在地没有锦行网点,可于周一至周五到当地任意一家能够办理汇款业务的银行网点,例如: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采用跨行汇款的方式将学宿费足额存入学院为您办理的锦行借记卡内,具体操作办法详见锦行借记卡附带的使用指南。为保证扣缴的成功率,沈阳本地考生,存(汇)款时请在应缴费用足额的基础上多存10.00元;沈阳市外地考生,存(汇)款时请在应缴费用足额的基础上多存60.00元(避免扣款时因缴费金额不足造成扣款不成功)。由于学院与银行代扣代缴业务截止于8月20日,请新生于截止日前办理存(汇)款业务,以免影响入学报到。3、新生收到银行卡后应认真核对姓名与身份证是否一致,如有错误请与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计划财务处联系(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024?31919026),或与锦州银行大西支行联系(联系电话:024-31679015、31679028)。因故不能到辽宁师范大学海华学院报到入学的考生,请持银行卡到当地所在锦州银行办理销卡业务。五、交通路线乘车路线:沈阳站乘环路公交车到陆军总院站,换乘333公交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站下车,沈阳北站乘333路公交车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站下车。地铁路线:地铁1号线在青年大街站换乘地铁2号线在21世纪大厦站下,出广场乘坐335路公交或换乘有轨电车到沈阳城市建设学院站下车。自驾车路线:①从京沈高速,沈大高速经沈阳西环城高速白塔堡出口下道,右行前方2公里(有路标)。②a. 其它方向车辆由二环路经由沈苏快速干道至沈营路18公里处。b. 市内走青年大街,浑南开发区,世纪路至沈营路18公里处。`六、其它事项1、为了让学生养成良好作息规律,新生不允许带电脑。2、学生宿舍内禁止违章用电用火,入校时请勿携带电炉、电热杯、台灯、电褥子、酒精炉、煤油炉等器具。3、经请假在规定时间不能来院报到者,请直接乘车到学院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