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辽宁科技学院新生入学时间及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7年9月3日-4日
(二)地点:
辽宁科技学院(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
报到当天,本溪市火车站、本溪长途客运站设有辽宁科技学院新生接站点,有专车负责接新生到校报到(早5:00?晚6:00)。
二、报到凭证
新生入学凭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专升本考生报到时须携带专科毕业证原件),超过三天无故不报到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招生与就业处请假,并应出示所在街道或乡镇证明,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逾期将取消入学资格。
三、组织和户口关系
(一)组织关系:党组织关系办理流程:
外省、市学生到本溪市委组织部换取介绍信后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本市学生直接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
(二)户口关系:
(1)凡新生是辽宁省的居民户口关系一律不迁移;
(2)辽宁省外新生户口关系可以不迁移,如果要迁移凭《录取通知书》迁移,迁往地址:辽宁科技学院。根据上级公安部门通知精神,2016级新生户口迁移证务必在报到的当天上交学校安全保卫处,过期不再办理。迁移户口关系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上使用的姓名必须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一致;如有出入,务请在报到前在当地公安机关做好更改手续。
②户口迁移证上须盖有当地公安机关或镇、乡政府的户口管理专用章。
③出生年、月、日(公历)必须完整,如有缺项应请迁出管理机关及时补正。
④入学报到时将缴验原居民身份证,如未做(发)身份证的必须在迁移证上注明。
⑤所有新生申报户口、《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和换发身份证所需的照片要求和拍摄工本费用按照公安部门的规定办理。
四、身体检查:
入学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三个月之内复查不合格者予以退回。新生需交纳体检费用50元,体检时间在新生报到后,另行通知,集中组织。
五、新生军训:
新生报到后,进行两周军事技能训练。训练成绩记入学生档案。
六、收费项目、标准和缴费方法:
(一)2016级新生备品须知
1. 2017年学生公寓床上用品须知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件(辽教电[2016]48号)要求,学校2016级新生床上用品按照上述部门确定的生产厂家、床上用品种类进行招标。经确定,2016级新生床上用品的种类为:被、褥、被罩(2件)、床单(2件)、枕芯、枕巾(2件)、枕套(2件)、夏凉被、蚊帐。上述新生备品每套共计13件,每套价格为320元(小件不零售)。
为了保证学校公寓标准化管理,达到整洁、规范、统一的要求,新生入校时学校按照辽宁省质量监督局、辽宁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为新生提供上述被品,供广大新生自愿选购。
2.外语学习、考试用收音机
外语学习、考试、外语等级考试用收音机40元/台,新生可自愿购买。
3.新生入学教材费
教材款存入《缴款储蓄卡》中,教材款存入的金额不低于1000元。教材款由学校统一代扣,代扣金额以实际采购书价为准。
(二)新生入学所需缴纳费用
七、新生报到安全须知
1.注意保管好自己随身携带的现金和物品,使其置于自己的视线之内,不要随意放置或者托付给素不相识的人看管。
2.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交款,并索取统一正式的收据,不可叫陌生人代交或到非指定的地点交款,以免上当受骗。
3.注意保管财物,宿舍物品柜要锁好,所剩的大额现金,除留下零花钱以外,应尽快存到银行,不可随身携带或放在宿舍。存款时要加设密码,并将存折或银行卡和有效证件分开保管。
4.不要购买混入宿舍流窜商贩的商品,以防止上当受骗,一经发现流窜商贩,要迅速报告宿舍管理人员或学校安全保卫处。
5.严禁私自留宿校外人员,如出现安全事故将追究留宿者的责任。
6.禁止违章用火用电,宿舍内禁止吸烟,以免发生火灾。
7.最后离开宿舍或在宿舍睡觉时,要提高警惕,关好门窗,防止发生被盗案件。
安全保卫处报警电话:024-45861110。
八、乘车路线
1.乘坐火车或长途客车的新生可以选择先到沈阳或者本溪下车,然后按如下路线到学校:
沈阳:可在奥体中心地铁站出口A口乘坐沈本城际巴士到辽宁科技学院站下车(票价11元)。
本溪:可在火车站对面本溪迎宾馆楼下乘坐60路公交车到辽宁科技学院站下车(票价4元)。
本溪新城高铁站:可在火车站对面新城客运站乘坐62路公交车或67路公交车到辽宁科技学院站下车(票价1元)。
2.自驾车来校报到的新生,请直接到学校报到。从锦州方向前来的新生,在京沈高速辽中站转辽中环线高速(G91)进入沈丹高速,往本溪方向行驶,到石桥子出口下道;从大连方向来前的新生,在沈大高速辽中环线(60B)出口转辽中环线高速(G91)进入沈丹高速,往本溪方向行驶,过本溪后到石桥子出口下道;从丹东方向前来的新生,在沈丹高速石桥子出口下道;从沈阳方向前来的新生,在沈丹高速石桥子出口下道。
九、温馨提示:我校录取通知书、银行卡、入学须知等新生入学材料由学校通过中国邮政统一邮寄,除此之外我校再无邮寄物品,凡是收到以我校名义邮寄的其他物品,如电话卡、银行卡等,我校要求新生入学后统一交至招生与就业处,我校统一处理,建议新生及家长提高防范意识。
联系人:招生与就业处韩培淳 联系电话:024-45861113
亲爱的新同学,辽宁科技学院全体师生热烈欢迎你的到来!
学校地址:辽宁省本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槐路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