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沈阳城市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沈阳城市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沈阳城市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沈阳城市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沈阳城市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沈阳城市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苏家屯区梧桐大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四至七年;学制为五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五至八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69.3982万平方米(约合1040.97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7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9.5平方米;生师比17.6:1;专任教师4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91%,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225.1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699.8元;图书70.92万册,生均图书77.4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招生计划分配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市场需求、学科发展等因素,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学科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按照教育部规定,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1%,艺术类预留计划不超过15%。预留招生计划的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语种慎报。国际经济与贸易、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安排英语授课。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无限制。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城市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城市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学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向省物价部门及教育厅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设立国家助学金,其中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年;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习奖学金、综合素质奖学金200元/学期。学习奖学金分为特等(院长)奖学金及一、二、三等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其中:特等(院长)奖学金5000元/学期;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75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500元/学期。同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困难证明)入学后,我院可以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