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报考东北财经大学的考生已经拿到通知书了,可是焦急的在家等待东北财经大学开学入学考试,那么东北财经大学开学考试考什么内容呢?东北财经大学新生如何转专业已经转专业的申请条件,小编通过网络收集整理出关于东北财经大学新生入学考试和入学转专业申请的相关信息,请仔细阅读参考。
考试科目:801经济学
适用专业:
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财政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劳动经济学/统计学/数量经济学/金融工程/公共经济与公共政策/产业组织学/规划经济学/保险学/投资经济/风险统计
参考书目:
高鸿业版《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和宏观部分)
试卷构成:微观经济学(75分)、宏观经济学(75分)
考试题型:
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40分)、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论述题(每题20分,共60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东北财经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和辽宁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发展专长,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确保各专业的良性发展和教学秩序的稳定,学校根据学科专业发展和社会需求情况对转专业学生的年级和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并逐步建立完善转专业与本科生专业招生计划协调联动机制。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录取学生,本科专业包括专业大类。
第四条 转专业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集体决议的原则。
第五条 学校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监督学校各种形式的转专业事项,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监察处、学生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武装部及相关学院负责人构成。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由学生处负责学生转专业的日常工作。相关学院成立本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制定及解释具体实施方案,并对申请学生进行考核。
第六条 转专业学生名单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七条 萨里国际学院、国际商学院的学生只能在本学院所属专业内申请转入转出。外国语类保送生仅能在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间申请转入转出。
第八条 上年度没有招生的专业不得接收学生转入。
第九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转专业:
(一)受到纪律处分;
(二)处于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
(三)已有过转学或转专业经历;
(四)申请退回至原专业;
(五)高职专科升本科、定向、高水平运动员专业队等特殊形式录取的学生;
(六)经学校认定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学生。
第十条 已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并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的学生,不得再参与其他形式的转专业。
第十一条 具备转专业资格学生未申请转专业或申请转专业通过后放弃的,不得依次递补。
第十二条 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修读课程。转专业前已取得的学分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与转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或高于转入专业课程的必修课程学分按转入专业课程学分记载;与转入专业课程名称相同但学分低于转入专业课程的必修课程学分仍然有效,应另选修一门相关课程,补齐学分,对所修课程按转入专业的课程学分记载,选修课程学分如实记载;
(二)与转入专业课程名称不同的必修课程,可视情况转换为转入专业的选修课学分;
(三)其他与转入专业培养方案无关的课程,不能转换学分。
第十三条 学生转入专业如为专业大类,应按学校规定参加专业分流。
第十四条 转专业学生的上一学年(或学期)综合奖学金评定、评优评先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由转出专业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 学生转专业后,学费从转入学期开始按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第十六条 学生申请转专业如有下列情形,取消转专业资格:
(一)逾期未报到;
(二)在报到前受纪律处分;
(三)在申请转专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规定向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转专业审核备案,如未获批准,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第三章 以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依据转专业
第十八条 学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位于学校在学生所在省份分科类招生计划数前10%且第一学期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可在大学一年级第二学期申请转专业。学生如果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文科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理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排序。
第十九条 各省份招生计划以当年报考前公布的为准,录取过程中新增计划不计入其中,贫困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与普通本科计划合并处理,各专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数的10%。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学生,与普通专业录取学生同时参加排序。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非专业队录取学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转入学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学生、港澳台侨联招学生、保送生、台湾免试学生因按特殊方式进行招生和录取,不参与此类转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