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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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电话为0471-4923719。内蒙古艺术学院坐落于美丽青城呼和浩特市,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综合性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一、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电话

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电话:0471-4923719

二、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主要职责

教务处和教师发展中心合署办公。

(一)教务处主要职责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本科教学组织和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贯彻执行全校教学管理的决策和教学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协调课程思政工作。

(2)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提出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学校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制定学校的基本教学文件,建立教学管理 制度体系,负责全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整体性管理。

(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核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指导制定和审核课程教学大纲。

(4)结合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目标,制定专业建设规划,提出学校专业设置与优化调整方案,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专业建设、检查和评估;统筹协调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等学校教育教学建设与发展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课程建设规划,组织精品课程、网络课程等课程建设、检查和评估。

(6)负责制定全校教材建设规划,组织自编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的审定、优秀教材的评估,负责组织协调全校教材的选用、征订、采购和发放。

(7)负责组织、实施各类教学评估工作,负责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监控与评估;制定并组织实施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不断完善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制定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办法,组织开展常规教学质量考核和教学评价工作,监控各类教学活动及各教学环节的质量。

(8)负责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检查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组织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教研成果和优秀教学成果的申报和评奖工作,开展全校性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学习研讨和经验交流活动,推进教研成果向教学成果转化,深化教 学改革。

(9)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编制学年、学期教学执行计划,编制校历,编排课程表,合理安排教学任务,科学规范组织教学,监督各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组织全国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以及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各项教 学任务顺利完成。

(10)负责校内实验室、实训室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全校实验、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11)负责学校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以及毕业资格审核工作,核发学历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辅修专业(学位)管理工作,协助校学位委员会开展学位授予工作;负责借读生等校外学生的成绩管理与审核;负责组织开展学业预警和学业帮扶工作。

(12)负责学校教学信息化建设,负责教务管理系统、论文管理系统、教学质量保障管理系统、琴房管理系统、学生自助打印系统等的建设和完善工作,负责课程资源平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3)负责教学资源的配置和调度,包括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智慧教室)设备的管理、维护、建设等工作。

(14)负责编制教学专项经费预算,管理各项教学专项经费。

(15)会同教学单位,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外聘教师的管理工作;负责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本科教材建设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1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教师发展中心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高校教师发展的部署要求,做好学校教师教学发展相关工作。

(2)根据需要为教师开展专项培训,全面提升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

(3)组织开展教师综合能力提升培训、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交流研讨等活动,推进教师培训培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4)负责开展各级各类教学竞赛,组织各种教学观摩(公开课)、专题教学研讨活动,帮助教师更新教学理念、提升教学技能,为教师 教学改革和能力发展提供服务。

(5)提供教学成果奖、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等教学改革相关系列培训。

(6)负责编制教师发展年度总结,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相关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岗位设置和领导职数 处长1名,副处长2名。

三、内蒙古艺术学院教务处内设机构

内设7个科级机构和1个不定级别机构:

(一)综合信息科 负责教务处日常综合事务处理;负责教务处OA信息员工作,文件的流转,及时做好文件要求的上传下达、提醒督促、信息上报等工作;组织做好教务处各类会议(全校教学工作例会、教务处内部班子例会、全处会议等)会务工作(包括会议室的安排、摄影摄像、通知下发等),并做好会议纪要;负责教务处信息化建设与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维护;负责教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负责教务处日常运行经费预算与使用管理;协助完成教务处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的编印工作,实时更新修订处室内部科室工作职责分工;负责本科试卷印刷及管理;负责教务处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组织撰写;负责教务处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文印室管理处室报刊订阅;处室文件资料保管归档、管理和整理工作等,定期编制发布《教学工作简报》;

(二)教务管理科 负责组织各教学单位编制(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负责选修课程的建设与管理;组织期末考试,负责教风、考风建设与管理;负责每学期本科教学所开课程的排课、调停课课程的管理;组织安排小学期教学实践活动;负责学生考试违纪处理;认定和处理教师教学违纪;负责学分制管理办法的修订与实施;组织本科生毕业考试和论文检测;负责每学期本科教学教师课时量的审核(包括外聘教师);检查考核教师艺术实践的方案和效果;组织教学竞赛、教学观摩和教学方法研讨等活动;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供教学技能咨询服务等工作;组织开展全校教学检查与学生评教、同行教师评教等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换到质量评估科)指导和组织教学督导组的工作;组织开展本土教材、民族特色教材的建设;负责全校本科生教材的选用、审定工作;负责教材样书征集、教材库房卫生清洁、防火防盗等常规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学籍管理科 负责本科生学籍管理,起草修订学籍管理规章;管理和维护在校本科生在册学生学籍学历信息,负责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和学历电子注册,上报学位信息;负责在校本科生日常成绩管理、成绩审核,开具学习成绩单、在读证明,借读生注册、成绩管理等事项,执行学院“本科生学业修读预警制度”;负责教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本科生学籍数据采集、统计与上报,学生花名册编制,负责学籍管理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降级、退学等学籍异动管理,负责本科生转专业的组织管理;负责毕业生信息采集与勘误,组织毕业资格审定、学士学位资格审定和授予,负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非学历证书的制作、发放和管理;负责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教学建设科 负责根据国家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和学校办学定位、发展目标,拟定学校教学建设与改革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学院本科专业发展规划,组织开展专业结构调整、专业建设与改革;制定课程建设规划,组织开展课程建设与改革,有序推进各类课程建设;负责教学建设与改革相关管理制度的制订与实施;组织各级各类教研教改项目和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遴选、申报、建设、验收、总结等工作;负责教研教改项目和质量工程项目经费的预算、分配和管理,监督检查经费使用情况;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校级教学评奖,遴选、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评奖;负责教学建设与改革动态及重大教学成果的发布、宣传;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科 负责掌握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教学评估的方针政策,及时制定学校相应的政策和措施;负责组织、实施由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各类教学评估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开展的各类内部评估工作;负责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监控与评估;负责开展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服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向学校提出改进的意见与建议;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及运行管理;负责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的采集、上报与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撰写及发布工作;负责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全校教学检查与学生评教、同行教师评教等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民族教育科 负责完成蒙汉双语授课各专业教育教学改革及相关制度的起草、修订及监督执行工作;组织修订蒙汉双语授课各专业及预科生人才培养方案;负责民族预科生的教学安排、学生管理及专业分流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蒙汉双语授课专业部分课程分级分类教学;负责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安排蒙汉双语授课教师进修、培训相关工作;选拔推荐全国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及学校蒙古文自编教材的组织、出版工作;执行学校蒙汉双语授课专业学生奖励办法,组织民族教育类专项奖、助学金的评定与发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教学设备和实验室管理科 负责全校教室、琴房的使用、调配等日常管理;负责教师上课签到、学生缺勤统计表发放与回收等本科教学管理;负责公共教学空间内的课桌椅、钢琴、多媒体计算机、监控设备等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与维护;检查执行实验室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做好实验室的管理工作,督促各教学单位做好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及人员建设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乐器管理中心(不定行政级别) 负责全校各类乐器购置与管理;负责全校乐器的校产登记与账目管理;负责乐器消耗品的购置与发放;负责学校公共教学空间内钢琴的调律、维修与日常维护;协调各教学单位乐器的分配使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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