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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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及联系方式为0483--8336112、0483--8351062。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是2011年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受自治区教育厅和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双重管理,是当地唯一一所高等院校。

一、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及联系方式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及联系方式:0483--8336112、0483--8351062

二、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职能职责

一、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教学工作指导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提出专业设置和调整的意见;组织各系部制订和实施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主持制订学院年度、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各系部贯彻落实;提出改进提高教学质量的建议。

二、主持制订教学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督导检查各系部贯彻执行。

三、编制学期教学行事历,汇总编制总课表,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负责教学资料的归档;组织各系部做好日常教学检查工作,监控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指导各系部教学工作。

四、主持学院师资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

五、主持制订教学质量诊断与改进、专业办学水平评估,课程建设质量评估,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等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并实施各种教学评估工作。

六、配合组织统战人事处制订和实施教师的培养提高计划、教师工作量核算等工作以及外聘教师的面试、考核和岗前培训工作。

七、主持制订实验实训教学的各项管理规定,指导各系部做好实验实训教学和实验实训场地、实习基地建设等工作。

八、组织院级教学研讨活动,根据学院教学和管理实际,组织有关教学课题研究,开展全院教学经验交流研讨。

九、负责全院教材的审核、征订等工作;制订教材或讲义编写计划,根据需要组织教师编写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材或讲义以及其它教学资料,并根据教学的需求,有计划地进行教学资源库建设。

十、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学籍变动、毕业资格进行审核与管理,建立学籍档案。

十一、主持制订学院考务管理规章制度并指导系部落实,负责学生成绩管理,做好毕业证的办理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

教学管理科职能

一、提出拟订或修订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及要求,组织和协调各系部拟订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拟订教学行事历;指导审核各系部完成教学任务,指导审核各系部制订学期教学进度表、课程安排表及任课教师安排表。

三、提出拟订或修订课程标准的原则规定及内容要求并组织审定,抽查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

四、拟订授课计划和教案编写的总体要求,抽查各系部教师教学日历和教案编写情况。

五、协同档案室确定各类教学档案内容、保存范围和时限,协调各科室按时整理各类教学资料并归档,抽查各系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六、拟定全院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建设评价指标体系,指导系部做好院级及以上课程资源的申报建设评估工作。

七、教务处处长(分管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实训科职能

一、拟订各类实验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制订的总体原则和要求,检查各系部实验课程标准的执行情况,抽查实验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

二、组织审定各系部各专业课程实习教学计划,拟订改进教学实习意见与建议,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三、拟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规范和基本要求,抽查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汇总与分析全院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

四、拟订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指导系部建立健全实践教学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指导各系部确立与院外实习基地的联系及实习基地挂牌等工作。

五、负责拟订学院创新创业教学改革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系部师生参加院级以上创新创业教学竞赛。

六、拟订各专业(技能)竞赛的规程和管理办法以及各类院级及以上技能竞赛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七、指导各系部开展相关的社会实践教育活动,配合各系部做好学生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八、教务处处长(分管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科职能

一、审核汇总各系部上报的休、复、转、退学及留降级申请,办理学生休学、复学、转学、退学、留(降)级等手续。

二、组织审定各系部转专业学生的基本情况,审核转换专业名单,办理转换专业手续。

三、拟订学院课程考试总体要求,组建校内考试巡视组,检查考试纪律,处理违纪事件;组织院外统考的报名和安排考务。

四、组织系部教师做好成绩录入工作,汇总和分析全院学生学习成绩。

五、审核各系部上报的学生毕业资格,办理学历证书,负责学生证印制发放工作。

六、组织系部进行教材版本、数量的选定工作,负责与教材供应商联系,落实教材的订购工作。

七、负责文印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八、负责教务处办公综合日常工作。

九、教务处处长(分管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质量评价科职能

一、拟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指导方案,指导系部建立完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组织教学检查工作。

二、拟订学院师资建设规划,拟订学院师资培养方案及年度培训计划,组织选拔、培养院级以上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及教学名师。

三、根据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有关规定会同系部拟订学院专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系部开展专业设置的论证、申报、评估等工作。

四、拟订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教材编写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教材编写的审批及优秀教材的评选、推荐工作。

五、负责教务处信息综合等工作。

六、教务处处长(分管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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