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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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我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民政职能,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理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推动了全县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和重点工作的历史性突破,为发挥民政工作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基础性保障作用。

一、基本简介

民政局座落在仙岩大道76号,目前单位干部职工41人(包括退居二线10人),内设10个职能股(室),主要负责救灾救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社会事务、民间组织管理、复员退伍军人安置、行政审批、老龄等工作。下属单位有福利院、福利厂、殡仪馆,6个中心敬老院。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目前,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200元/人·月,人均补差125元/人/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400元/人·月,人均补差 245元/人/月,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4200元/人·年,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2640元/人·年,城市、农村精简退职老职工救济标准分别调整为285元/人·月和245元/人·月,城镇“三无”人员补助标准调整为5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标准调整为70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调整为1100元/人/月,参战、带病回乡人员补助标准调整为400元/月,在乡老复员军人补助标准分别调整为570元/月(参加过抗美援朝人员)、 550元/月(未参加过抗美援朝人员)。

二、特色、亮点工作

1、以三个强化为主抓手,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各项制度

(1)强化保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社会救助工作纳入重点民生工程,列入各乡镇“三送”工作考评。县社会救助办核定事业编制7名,县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核定事业编制3名。各乡镇民政所1-3个事业编,每个村(居)委会安排专人从事社会救助工作。县财政安排乡镇民政机构配套工作经费45.27万元。

(2)强化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建立县社会救助评审委员会成员监督督促制度,不定期对全县的社会救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公开低保对象信息,切实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程序规范、操作科学。

(3)强化工作举措,保障公平救助。通过县乡村三级联合入户调查会审和低保听证评议制度,坚持日常管理与年度审核相结合,使城乡低保进退机制良性运行。目前为止,城市低保新增101人,退出311人,农村低保新增881人,退出917人。城乡低保边缘户新增523户1913人。涉及城乡低保的信访件 42件,较降低20%,较降低60%。

为破解城乡困难群众医疗难问题,重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救助机制,提高了大病医疗救助比例、增加了救助病种及对象。同时,全面开展尿毒症血液免费透析工作,重性精神病患者免费救助,妇女“两癌”手术免费救助,儿童两病免费救治,光明微笑工程,农村重特大疾病救治等。

2、抢抓重大历史机遇,全方位对接苏区振兴发展项目。

(1)编制了《民政事业和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八年发展规划》。《若干意见》出台以来,我局对我县民政事业进行了全方位的基础性谋划性调研,形成了一批完备的调研资料,并完成了涉及社会养老需求现状及趋势、困难群体民生现状、防灾减灾功能健全、福利基础设施分布、社区综合服务评估等系列专题调研材料,编制完成了县民政事业和民政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八年发展规划(-2020年),提出了今后目标任务和具体实施的步骤,为民政事业确定了方向。

(2)确立了项目带动,“两腿协调走”的振兴发展之路。结合我县社会事业基础设施落后的县情,探索以项目为平台,以项目建设为龙头,为各项民政事业注入强劲发展动力的路子,最终实现民政项目和民政事业“两条腿平衡走路”,齐头并进,相互推动,共同发展的科学发展目标,打造了一条民生类项目发掘申报的 “绿色通道”,打好提前量,第一时间推动我局系列民生项目的可研编制、规划设计等工作中快人一拍、先人一步、高人一筹,抢抓到了项目争取的先机和主动。 在发改委开发储备的项目有5大项48个子项。通过民政事业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开发储备的项目有39个项目。此外,我局多线出击,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央彩票公益金资助等方式申报了综合性福利院、光荣院、里仁镇敬老院、革命烈士陵园、金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截止9月底,争取上级各类无偿资金达5350万元。

3、加强民政服务管理,全面提升公共事务服务能力。为全面提升我县婚姻登记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婚姻登记处在规范化建设基础上取得新的发展。今年,我局启动了创建全国3A级婚姻登记处申报工作,按照创3A标准要求,改善办公环境, 人才招聘,上聘才网http://www.gxscs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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