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法制宣传活动总结(一)
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我行认真贯彻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行中心工作和全年法制工作要点,稳步推进辖区“两管理两综合一保护”工作进程,加大法律培训力度,提升法律调研水平,加强金融管理和服务,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积极成效,现将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有条不紊
“两管理两综合”工作做为人民银行新推行的一项金融法律事务工作,是保障辖内金融稳定运行、金融机构合规发展的有力抓手。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行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确保本项工作落到实处,有力的支持了我市金融业的平稳快速发展。
一是将“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纳入全行重点工作之中。我们在20XX年工作会议上重点明确了开展“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组织召开多次“两管理两综合”工作推进会,制定了全年工作计划,并督促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二是组织领导工作连贯有序。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和分工调整情况,我们及时对依法治行、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处罚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等法律事务工作领导组织进行了调整,同时成立“两管理两综合”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统筹协调各部门,确保“两管理两综合”工作的连贯性。配合中心支行完成对省新设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考试系统的测试工作,及时上报测试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三是健全完善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机制。我们通过召开专题会讨论,全面整合各专业性考核评价办法,研究制定了《市金融机构综合评价暂行办法》。成立了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的质量、尺度、期限等,取得初步成效。进一步规范了金融机构经营行为、完善了金融机构正向激励机制,确保辖区金融业稳健高效运行。四是规范执法检查程序。我们多次组织召开综合执法检查工作会议,制定了详细的综合执法检查方案,并提出检查工作要求。积极举办执法检查学习会,学习《省人民银行系统综合执法检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程序规定。加强与被检查金融机构的沟通,召集被检查金融机构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见谈话,充分听取意见,反馈检查意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被查单位无疑义,得到了被查金融机构的认可和支持。
今年,我们先后成功受理了人寿、银行、和人寿等家金融机构个分支机构加入人民银行管理与服务体系的申请,均已顺利办结,并已正常开业。指导辖内金融机构成功处理起的国库凭证诈骗案件,涉资共余万元,并跟踪关注案件进展情况,支持了金融机构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我们严格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程序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XX〕第号)、《省人民银行系统综合执法检查管理暂行办法》(银发〔20XX〕号文印发)和执法人员廉政卡制度,对全辖家金融机构开展了综合执法检查,内容包括了金融统计、反假货币、人民币账户管理、财政性存款缴存、支付结算、存款准备金情况、国库业务及外汇业务等10多个方面。同时,组织进行对辖内5家金融机构的支农再贷款业务、人民币管理业务的专项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要求落实整改,促进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
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初见成效
一是组织机构稳步完善。我们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行长同志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构成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协调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了以人民银行为主导、各金融机构、各金融行业协会参与的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系会议制度,负责辖区内金融消费纠纷的协调与处理。同时根据*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小组成员,保持了工作的连贯有序开展。二是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我们在已制定的《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暂行)》等规章的基础上,确立了首问负责制度、规范受理报告制度、投诉督办制度、考核评价制度、申诉工作自查制度等申诉办理制度,打造申诉案件处理的流水线机制,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同时积极组织召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进会,适时修订《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暂行办法》,根据保护工作开展来各界的反映和积累的经验,将证券业、保险业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纳入工作范畴,从保护范围、保护程序、保护内容上进行完善,打造全方位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三是保护工作成效明显。我们督促辖内金融机构定期开展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基础知识的专项宣传,不断完善金融宣传三级网络,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长效机制。相继在政府门户网、名城网等对外网站上开办了央行行长热线、市民建言央行专栏等对外栏目,拓宽了公众的投诉渠道,丰富了诉求处理的多样性和时效性。截至目前,共接到公众投诉件,多为个人征信业务办理投诉,其中已办结件,回访满意率达100%。
三、金融法制宣传与调研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创新互联网宣传方法。借助于网络平台交流媒介,结合舆情引导工作,在互联网影响力较大的金融门户网站上累计评论余条,达到了宣传法制知识、引导舆论正面化的效果。在内联网上 “法律园地”和“法律大讲堂”两个栏目,及时发布新的法律法规,宣传金融法制工作要点。立足《日报》和名城网的“行长专栏”栏目,公开人民银行履职情况,就人民银行依法行政工作问题及时做出答复,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加大现场宣传力度。我们相继举办了银行卡犯罪、反洗钱、国债知识、反假货币、征信知识等多次专题性的现场集中法律宣传活动,对《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反洗钱法》、《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与广大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重点宣传。三是深化金融法制调研工作。参加中心支行法律办公室组织召开的金融法制课题座谈会,承担了《促进我国民间借贷健康发展的有关问题研究》的课题相关撰写工作。完成法律课题《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问题和建议》的写作;制定的《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暂行办法、市金融消费者申诉处理暂行办法、市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暂行)》被作为经验材料在全省交流。四是落实宣传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响应上级行各项工作要求,按时编发各类法律事务信息,今年共上报金融法制信息期,法律事务报表期。为上级行决策提供了参考与支持。
四、依法行政保障体系建设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工作。面向业务部门及县支行组织执法检查程序和法律知识讲座,采取专业部门负责人主讲、办公室法律事务负责人讲解、学员交流座谈等形式,内容涵盖《宪法》、《民法》、《刑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反洗钱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并对与金融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专题讲解。并在辖内率先组织开展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对辖区名执法人员开展了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切实提高辖区法律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基层央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二是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充分运用行长办公会、行务会、行长接待日、内联网、等各种形式,及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今年共发布《工作情况通报》期、《督办通报》期,做到了应予公开的事项及时全面公开。
同时,我们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修订了《中国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指南》,主动向各界解答申请公开的各项程序。发布了20XX年政务公开工作年报,并在名城网上挂出展示,以供社会各界参阅评议。三是推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了车辆购销、附属楼配套设施采购、文印彩印采购等事项的招投标工作,并对各项合同进行审核,出具相关法律意见,确保合法权益不受损失,今年共审核各类合同份,无任何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发生。开展了规范性制度集中梳理活动,梳理出内部制度 个、外部制度个,对过时的相关制度进行了废止和修订,为中心支行强化管理提供了坚实保障。
回顾今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尚有差距。明年,我们将继续脚踏实地、奋力拼搏,保障全年各项法律事务工作目标顺利完成。重点抓好以下四方面的工作:一是落实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召开市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二是完善法律爱好者小组章程,组织各类法律宣传活动,结合爱好者小组做好法律队伍培训工作。三是规范执法检查程序,保障辖区综合执法工作的顺利完成,做好后续工作。四是继续深化依法行政保障体系建设,做好各项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清理工作,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法制调研,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拓宽视野、高端站位,紧紧围绕法治央行建设的前沿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确保多出精品,有效服务领导决策。
银行法制宣传活动总结(二)
为深入推动“六五”普法的开展,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和社会公众的金融法制观念,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治行的水平,推进法治央行进程,根据南京分行的总体要求,结合我中心支行工作实际,现制定20XX年度金融法制宣传工作计划如下:
一、突出“法治央行”主题教育,不断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理念
一是开展“法治央行推进月”活动,进一步宣传“法治央行”建设的要求和标准,调动全行员工参与“法治央行”建设的积极性与创造力。组织系统学习《南京分行“法治央行”标准化建设工作手册》和《南京分行“法治央行”考核验收标准》。
二是在中心支行系统内部开展“法治央行建设大家谈”活动,征询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对“法治央行”创建以来的意见与建议,通过讨论与献言献策,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法治央行”考核验收的参与度与支持度。
三是围绕“法治央行”主题,编印其他单位部门的经验与做法,供各部门参考学习,积极组织相关部门与人员参加上级行的法律业务竞赛活动,以赛促学,进一步推动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营造建设“法治央行”的浓烈氛围
二、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相关理论、制度等内容,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框架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二是抓好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积极探索适合行政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新形式,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培训、讲座、案例分析、观看影视作品等形式,充分运用网络、视频等先进信息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坚持开展以案说法,剖析典型执法案例,研究带有普遍性的执法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指导、规范具体执法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普法联络员的作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出台普法联络员工作制度,明确法律小组的定位,最大限度发挥法律小组在普法工作中的作用。组织召开普法联络员工作会议及法律知识培训,充分发挥受训人员的辐射、带动作用,由普法联络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培训,不断提高全体员工依法行政的水平。
三、突出金融消费者教育,提升金融知识教育普及程度
一是深化“送法下乡”活动。把金融消费者教育与法律服务相结合,开展送金融知识法下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沿路流动宣传等形式,讲解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等社会热点问题,向社会宣传金融法律知识支付结算、农民工银行卡、国债、以及人民币辩假识假常识等金融知识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让老百姓尽可能多的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掌握更多的金融知识,享受更多的金融产品,正确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金融合法权益。
二是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引导企业自觉守法。根据新形势下金融监管的要求,深入辖区企业进行走访调研,了解企业对金融法律法规政策的需求,针对企业在办理业务中出现的实际问题进行分析总结,提出解决方法,及时告知企业,积极引导其自觉守法。利用执法文书、政策建议书等形式,通过针对性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金融法制观念,帮助其建立自律机制,促进守法经营。
三是深化群众法制宣传活动。以贴近基层、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原则,通过各种活动来提高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进社区、进街道活动,走上街头、深入社区接受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运用板报、专栏、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正确引导金融消费行为,帮助群众提高金融权益保护意识。
四、突出宣传形式的创新,提高金融法制宣传的实效性
一是定期召开金融机构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将金融法制作为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向金融机构着力宣传人民银行的依法行政工作,营造更为有利的金融法制环境。
二是切实组织好“12.4”等法制宣传日活动,早计划、早安排,突出主题,广泛宣传、营造声势,扩大金融法制影响,彰显法治央行形象。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和形式,在行政服务大厅和金融机构网点设立金融法制宣传点,注意运用法制宣传资料、板报、宣传栏、挂图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
三是高度重视运用媒体进行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电视传媒、互联网等形式,加大金融法律法规的普及力度,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质量和水平。继续参加电台举办的“行风热线”节目,与百姓进行直接的对话交流,扩大交流的范围,扩大宣传影响。
四是发挥“金融服务网”网站的作用,及时更新网站的相关内容,创新条件开通依法行政宣传专版,通过法律解读、政策导向、普法咨询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金融法律知识,切实发挥门户网站在对外宣传、政务公开、服务社会和内外交流等方面的窗口桥梁作用。
五是以“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行法制教育。聘请法院、检察院及相关法律界人士来行开展讲座、培训、座谈等,提高执法人员秉公执法、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