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市教师进修学院、市属中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闽教基〔2010〕2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通知》(宁政办〔2012〕5号)以及中考中招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市中考中招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
(一)全市统一考试、考查科目
1.统一考试科目: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
2.统一考查科目: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
(二)学校考查科目
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研究性学习)以及地方和学校课程等为学校考查科目。学校考查内容按新课程标准执行,考查结果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考试、考查形式
1.开卷笔试科目:思想品德、历史。
2.闭卷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生物。
3.现场测试科目:体育考试、物理实验操作和化学实验操作考查采用现场测试。
4.学校考查科目的具体时间、内容、形式由县(市、区)教育局制定。
(四)考试时间安排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等七科的考试安排在初三年级课程结束后进行;地理、生物两科的考试安排在初二年级课程结束后进行。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如下:
6月19日上午 语文 8:30-10:30
下午 英语 3:00-5:00
(听力试听2:57-3:00)
(听力考试3:00-3:25)
6月20日上午 数学 8:30-10:30
下午 思想品德3:00-4:30 历史 5:00-6:00
6月21日上午 物理 8:30-10:00 化学 10:30-11:30
下午 地理 3:00-4:00
生物 4:30-5:30
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时间各120分钟,思想品德、物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化学、生物、历史、地理考试时间各60分钟。
体育考试、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测试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安排。
(五)考试科目的分值与等级的划分
1.考试科目的分值及公布形式:语文、数学、英语分值各为150分,其他七个学科分值均为100分。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按原始分公布;物理、化学分别以卷面成绩的30%、20%换算成分数,并按等级记载,同时公布等级和换算分;思想品德、历史、体育和初二的地理、生物考试成绩按等级(A、B、C、D)记载,只公布等级,不公布原始分。
2.考试科目等级划分:物理、化学、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学科的卷面原始成绩85-100分为A级,70-84分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各县(市、区)各学科A级人数应不少于本县(市、区)与考数的20%,达不到时降分至20%止;B级以上(含B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70%,达不到时降分至70%止;C级以上(含C级)人数应不少于与考数的90%,达不到时降分至90%止。缺考不记等级。
3.地理、生物首考与重考的等级划分:因缺考、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首次参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试的初中毕业班学生,其地理、生物成绩参照上述办法执行;因初二地理、生物成绩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地理、生物成绩按B、C、D三个等级记载,换算办法:重考卷面成绩70分以上为B级,60-69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参加两次考试的考生取其中等级高的成绩作为该学科毕业升学成绩。
4.体育科的等级划分:体育考试共3个项目,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三项计300分,再折算成A、B、C、D四个等级。270-300分为A级、225-269分为B级、180-224分为C级、179分以下为D级。
5.考查科目的等级划分:考查科目成绩只定合格、不合格两档,等级的划分按有关文件执行。
(六)录取总分
高中阶段招生的录取总分由“语文、数学、英语的原始分”、“物理、化学的换算分”和“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的等级奖励分”以及“照顾分”四项相加组成。
1.“语文、数学、英语的原始分”:考生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卷面分数的相加值;
2.“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生物、体育的等级奖励分”: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成绩达到A等级的,每科奖励5分;达到B等级的,每科奖励2分;达到C和D等级的, 不享受奖励分;地理、生物重考的,不享受奖励分;体育免考的,不享受奖励分;
3.“物理、化学的换算分”:理、化学科分别以卷面成绩的30%、20%换算成的分数;
4.“照顾分”: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宁德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09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照顾政策的通知》(宁政办〔2009〕77号)和《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级中学的优待办法》(宁教中〔2013〕37号)的有关规定,对照顾对象所照顾的分值。
(七)考试的组织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考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考试的组织工作。
1.地理、生物作为毕业升学考试的科目,考试成绩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参加高一级学校招生录取的依据,各地各校要组织全体初二学生参加报名考试。
初中毕业班学生由于缺考、复学、回原籍报考以及由其他设区市转入等原因,未在我市参加初二地理、生物考试的,各地各校应在报考前提前告知,组织学生参加报考。
2.各县(市、区)要组织做好体育考试、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实验操作的考查工作。审查考试学校的设备设施条件,组织人员培训,制定考试日程表,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体育考试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2014〕4号)规定执行。物理、化学实验考查科的具体方案、试题和操作要求等按《宁德市教育局关于2007年宁德市初中毕业生理化实验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中〔2007〕9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全市统一考试的文考科目试卷由宁德市教育局组织命制,实行统一的网上阅卷。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中考报名、填报志愿、考试的组织等中考中招相关工作,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中考中招工作过程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中考中招工作的规范、公平、公正。
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
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考查和学校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学生填报志愿在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前进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根据学生志愿,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考试录取办法:在我市各县(市、区)初中学校九年级就读,且有三年完整学籍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学校报考当地所有高中学校;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足三年当地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可报考当地所有高中学校,如果当地一中未面向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招生,需经当地招委会研究决定。
(二)定向生录取办法:为了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均衡发展,将部分优质高中招生计划数(指正取生)的50%用于定向招生,定向招生指标分配到所有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正取线下30分(含30分)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对于县域内定向生计划数无法完成的个别县(市、区),经当地招委会研究,可对农村初中定向生进行降分录取,但最低不得超过线下50分。定向生的其它规定,按照《宁德市教育局关于部分达标高中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的通知》(宁教中〔2014〕6号)要求执行。
(三)保送生录取办法:继续推行优秀初中毕业生免试推荐(保送)升学,将部分优质高中招生指标(指正取生)的10%用于招收保送生,保送生招生方案按照《关于部分达标高中试行招收保送生的通知》(宁教中〔2014〕5号)要求执行。
福安市、古田县、柘荣县作为省、市中考中招改革和教育评价的试点,可以对招收定向生、保送生的比例和分数进行适当调整,调整的方案须经我局同意。
(四)民办高中的招生办法: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纳入各县(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民办高中的招生计划、录取条件、办法和招生范围由学校自行拟定,报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后(其中跨县市区招生需征得宁德市教育局同意)在志愿填报前向社会公布。各地要支持民办高中的招生工作,在中考报考前,要做好民办高中的招生宣传,并设置民办高中的志愿填报栏目。
三、其他中考中招有关工作事项
关于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与方法、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特长生的招生工作和中考中招的组织保障措施等其他有关中考中招的工作,均按照《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宁德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的通知》(宁政办〔2012〕5号)精神执行。
四、关于中考试卷的征订和接送
1.试卷征订以袋为单位,标准袋30份试卷,机动袋10份试卷。由于采用网上阅卷,中考各学科及初二地理、生物都采用答题卡,初三每套试卷配有10张卡,初二2张。答题卡的印制、扫描费用较高,各县(市、区)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根据考点、考场和考生的实际数,按需征订各科试卷。各县(市、区)超出考生数部分的订数如何收费,待研究后另文通知。
2.各学科试卷、答题卡以及条形码都要分别装袋。试卷袋、答题卡袋均为双舌两用,考后试卷和答题卡要分开装袋,试卷和答题卡分别封装于原袋中。
3.英语听力考试磁带按需订足,若需按考点密封,必须上报分装清单。
4.各县(市、区)教育局于5月20日前将中考试卷征订单报我局中教科(“宁德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初二学业考试试卷征订单”详见附件)。
5.各县(市、区)教育局于6月17日上午派3名专门人员(1名保密员、1名公安人员、1名司机),安排专车到指定地点领取、清点试卷,并于午餐后直接返回县(市、区),将试卷存放保密室,同时电话向我局中教科报告试卷接运情况,联系电话:2915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