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警官职业学院是经司法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是自治区唯一一所警察类院校,也是全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试点3个院校之一。建校36年来,学院大力发扬“忠诚、责任、奋斗”的学院精神,砥砺奋进,稳步发展。目前,学院已基本形成了以全日制高、中等法律职业教育为主体,法律成人教育、司法干警和政法行政系统干部培训相结合的办学体系。
学院为宁夏公安厅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位于银川市西夏区学院东路高校园区,占地面积346亩,建筑面积6.26万平方米。现有全日制在校生4200人,函授教育及自考在册人数近4000多人,每年承担各类培训任务达3000人次。2008年,中央政法委、司法部等11部委确定学院为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
学院内设9个行政管理机构,11个教学教辅机构。现有在编教职工180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29人,硕士研究生90人,国内外访问学者7人。有全国政法院校改革试点专业4个,自治区级骨干示范专业3个,部级精品课程2门,区级精品课程7门。开设法律事务、治安管理等9个国控专业和4个非国控专业;建有数字教学法庭、安检、安防、实训网络室、交通指挥中心、交管实训室、刑侦实验室、驾驶员培训中心等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51个。面向宁夏、新疆、河南、山东、四川等13个省(区、市)招生。
学院始终坚持“政治建校、从严治党、依法治教、从严治警”的办学原则,秉承“崇德明知、尚法敦行”的校训,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面向政法系统、服务法治社会,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实行警务化和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行教学练战一体化和工学结合与实战强警的教育教学模式改革。今天,走出宁夏警官职业学院的许多学子大多成为宁夏政法战线的骨干力量,部分毕业生还荣获全国一级英模、宁夏杰出青年卫士、自治区级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面对教育综合改革和司法行政体制改革的新机遇和新挑战,学院定将增强发展信心,负重拼搏,进一步发挥办学优势,积极为打造“四个宁夏”和“法治社会”建设作出不懈努力,为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