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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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增强财政运行的透明度,确保政务公开的真实、规范、有序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务公开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为了确保政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真正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公开原则。政务公开要有利于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凡公开的内容必须在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真实准确原则。政务公开要以真实为前提,公开事项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准确无误;
(三)注重实效原则。政务公开要立足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科学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
(四)方便群众原则。政务公开要便于群众办事,利于群众知情;
(五)有利监督原则。坚持事前公开、事中公开、事后公开相结合,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增强监督的超前性和针对性,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按照合法、具体、规范、真实的要求,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各股室、中心应根据其职责范围,将直接关系到群众民主权利、切实利益以及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事项,通过适当方式向干部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一)财政工作概况;内设机构职能及职责、办公电话;领导简历、分工;领导活动及讲话。
责任股室:办公室、人事教育股
(二)财税法规、管理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标准、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行政审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责任股室:人事教育股、会计股、投资管理股、综合股、行政收费中心
(三)财政统计信息。
责任股室:国库股、预算股
(四)财政预算决算报告;重点财政工作完成情况;重大财政改革情况;财政应急保障情况。
责任股室:预算股、各相关责任股室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标准。
责任股室:综合股、行政收费中心
(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责任股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三、政务公开形式及程序
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政务工作主要通过宣传栏、公告识、网络及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开,及时宣传财政政策、法规,增强政策透明度。
局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各股室(中心)要积极主动将工作中形成的政务信息进行汇总,由办公术审,报相关分管领导审核,重要信息虚报局长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
四、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有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并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各股室(中心)要把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抓好抓实。
(二)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已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局上下务必高度重视。各股室(中心)要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组织专人认真做好本股室(中心)政务信息的搜集、整理和报批,确保工作质量,做到及时、完整、准确、规范,不得延误和违规公开政务信息。各股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机关终考核,对影响机关终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股室(中心)和个人责任,逗硬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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