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七一党务活动的安排意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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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七一”党务活动的安排意见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部、支部):
为了隆重纪念中国产党成立xx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充分展示我县近来党的建设成果,提高全县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增强广大产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经县委研究同意,现就我县开展纪念建党xx周暨“七一”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xx”重要思想和xx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本着热烈、庄重、简朴、实效的原则,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回顾党的光辉历程,弘扬党的丰功伟绩,使广大群众了解党、热爱党、拥护党,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激励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在全县改革、发展和稳定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先进典型评选表彰活动。“七一”前夕,在全县组织评选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并在纪念建党xx周暨“七一”表彰大会上予以命名表彰。名额为:五好乡镇党委个,五好村级党组织个,先进基层党组织个,村级场所建设先进单位个、优秀产党员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名。表彰名额的分配原则上按乡镇党委和县直系统工委所辖的党组织和党员数进行分配(具体见《全县表彰名额分配表》),“五好”乡镇党委的名额不向下分配,由各乡镇积极申报,经县委综合评定后确定表彰对象。
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系统工委,要按照分配的名额,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评选工作。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是,近两来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推荐应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等基层一线倾斜,优秀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一般不交叉,县直单位及乡镇主要负责人原则上不作为推荐表彰对象。要准确把握好各类先进典型的评选条件,注意代表性和典型性,使推荐对象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面听取当地党员、干部、群众的意见,同时要征求执纪执法、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等部门的意见,严格把关,切实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那些战斗堡垒作用强的党组织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忠于实践“三个代表”、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优秀党员评选出来。各乡镇党委和县直系统工委要在月日前将表彰对象的推荐表和简要事迹材料上报县委组织部组织科。县委组织部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拟表彰对象进行综合考核初审,提请县委讨论审定后,在“七一”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各乡镇党委和县直各系统工委在做好向上推荐表彰对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好本单位、本系统的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表彰活动,宣传推广典型,弘扬正气,教育和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学先进、赶先进、开拓进取、争先创优,努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促进我县四个文明建设。
(二)组织党员过好组织生活。一是开好民主生活会。各级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后,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集中教育活动,以“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执行能力”为主题,认真组织召开半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扎实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召开民主生活会工作方案,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员干部写出深刻的自我剖析材料;会中,要联系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会后,要对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二是组织好新党员开展入党宣誓活动。在“七一”期间,结合发展党员工作,各级党组织要集中组织开展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引导新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三是组织开展党章和党史知识竞赛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在“七一”期间,采取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形式,组织党员进一步学习新党章、回顾党的历史,增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光荣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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