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来登的酒店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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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来登的“十诫”和理念

喜来登的创建人是欧内斯特·亨德森(1987年3月7日至1967年9月6日),亨德森的“十诫”是:

1、不要滥用权势与要求特殊待遇,对此不加抵制就是放纵。

2、不要收取那些有求于你的人的礼物。

3、一切装点喜来登饭店的事要听玛丽肯尼迪的。玛丽肯尼迪是从8名装潢大师中经过一次装潢比赛竞选脱颖而出的。此后她一直被喜来登旅馆公司聘为饭店客房、餐厅与大堂装潢的总主持人。

4、不能反悔已经确定了的客房预定。

5、在没有让下属完全弄清确切目的之前不得向下属下达命令。

6、经营小旅店的长处,也许是管理大饭店的忌讳。

7、为做成交易,不得榨尽对方“最后一滴血”。

8、放凉了的菜不得上桌。

9、决策要靠事实、计算与知识。

10、对下属的差错,不要急于指责

在喜来登公司的实际经营中,亨德森先生有一些理念也是可取的:

1、强调职责和勤奋。

2、强调客人监督以及对饭店服务质量的评定。

3、饭店的一切服务和食品要“物有所值”。

4、以浮动价格格调节客源市常

5、以竞争来推动企业的向前发展。

6、强调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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