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条(存根)第 号
学生姓名 | 性别 | 班 级 | |||
离校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到校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请假事由 | |||||
班主任就学生请假一事电话通报监护人情况 | |||||
监护人姓名 | 监护人电话 | ||||
班主任审批 意见及签字 | 年 月 日 | 分管领导审签意见 | |||
学生销假签字 | 销假时 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年 月 日 时 分 |
--------------------------- --------------第 号----------------------------------
学生请假条(学生持有)
请假人姓名 | 性别 | 班 级 | ||||||
请假时间段 |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月 日 时 | 是否有陪护人、或陪护人是谁 | ||||||
请假事由 | ||||||||
安全温馨提示 | 1、学生请假离校,必须由监护人向班主任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2、学生凭审签的请假条到门卫登记,方可离校;登记时,门卫人员必须核实持交假条人和申请假条的人是否同一人,核准后方可放行。 3、学生请假离校后,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下河、堰、池、湖、库等处游泳;不得进网吧、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严禁惹是生非打架斗殴。 4、在往返校途中不与陌生人接触,不同品行不良者来往;遵守交通规则,不驾驶或搭乘摩托车、农用车和无牌无证的车辆。 5、学生必须按时返校,若有特殊事情需延假,必须由监护人向班主任电话或亲自到校续假。 6、学生返校后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 7、请假条一人一条,加盖公章有效,逾期作废。 | |||||||
班主任签字 | 班主任电话 | 分管领导 审签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