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活动用请假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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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二级学院 班 级
请假时间 月 日 (- 节) 至 月 日 ( 节) 总计:节
请假事由
活动组织
部门证明
任课老师意见 二级学院意见
备注 1、本请假条适用于团学组织、社团举办的学生活动,活动组织方应在活动组织证明一栏中签章证明;校级活动由学工部(学生处)签章即可生效,但须至二级学院备案。
2、如遇参与活动的同学需上选修课,则该同学应事先向任课老师请假,如活动在晚自习期间举办,则参与活动的同学须得到二级学院的批准与同意;
3、如活动组织方需办理集体请假的,则只需在姓名一栏中填写集体请假,并将名单附后(须签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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