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类考生可享受加分
本报讯 (记者曾聪虹 陈玉珍)今年我市的中招加分照顾政策微调, 初中阶段自起参加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美术、音乐、体育项目比赛的获奖者不再享受中考照顾加分。
九类考生中招可享受加分,符合加分的应届初三年学生在合计语文、数学、英语三科考试成绩后,以加分照顾的形式参加投档录取,加分照顾不能累加,仅取分值最高的一项。各类加分照顾录取对象必须填写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编制的《注意录取考生登记表》,连同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于5月13日前交到就读学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考生可享受中招照顾政策: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以及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20分。
●作战部队与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以及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10分。
●除以上两项规定外的军人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
●获得省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在中考招生时可照顾10分,获得设区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
●少数民族学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加分。散杂居住在泉州市区(鲤城、丰泽、洛江)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3分;县城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
●农村独生女和二女结扎户中考招生时可照顾5分。
●“三侨子女”、台籍学生中考招生时可照顾3分。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海西产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