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了《关于做好春季高考特殊考生信息上报通知》,六类符合条件的春季高考考生在录取时可享受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投档。
根据申报条件,烈士子女,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20分以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10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山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其高考成绩总分低于省属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省属高校投档,由省属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除了以上五类考生外,2015年1月1日前获得以下奖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可以享受增加5分或降低5分投档照顾: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受省、市人民政府表彰的高中阶段见义勇为的应届毕业生,高考成绩总分低于高校调档分数线5分之内的,可以向高校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见义勇为考生的认定以政府颁发的证书为准。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考生若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或降分,不可重复计算。根据要求,考生须在3月18日前到市招考办进行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