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法学院新生怎么转专业,山东政法学院新生入学考试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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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学生被录取后,应按录取的院系部及专业就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只有专长生、特殊生和需求生可申请并经批准后转专业。

 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肇始于1955年7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建立的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中共山东省委决定建立山东政法学院,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79年12月山东省委省政府决定恢复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7月更名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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