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高考填志愿选择学校和专业是考生们头疼,往往学校定下来了选择了滨州医学院,可是专业不知道怎么选择?所以我们收到很多小伙伴们咨询关于滨州医学院的招生专业目录在哪里可以查询及滨州医学院重点优势专业是什么?还有考生咨询2018滨州医学院录取结果和录取认识如何查询,下面小编就2018滨州医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人数及录取结果查询做一个详细说明,可供2017年招生简章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滨州医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滨州医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滨州医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和协调全校的招生工作。
第四条 滨州医学院招生考务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滨州医学院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五条 滨州医学院纪委监察室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35-6913230)。
第三章 学校概况
第六条 学校全称:滨州医学院 学校代码:10440
第七条 学校地址: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264003)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三路522号(256603)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十条 学校简介:
滨州医学院前身是始建于1946年的原国立山东大学医学院,1956年独立建制为青岛医学院,后几经变迁,1983年更名为滨州医学院,2002年9月滨州医学院烟台校区投入使用,2010年3月学校注册地变更为烟台市。2006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3年,入选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在山东省高校中率先通过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有效期6年。
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工作获专家组高度评价。参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获国家医学考试中心认可,2017年同时承担医师资格考试临床类别分阶段考试实证研究第一阶段考试和医师资格考试中医执业医师分阶段考试第一阶段实证研究的高校。
学校设有15个院(系),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二级学科4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5个;开设口腔医学、临床医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中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康复治疗学等30个本科专业。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省级特色专业8个;有“泰山学者”设岗学科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8个;1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研究室,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省级医药卫生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省人文社科基地1个;临床医学专业群与医学影像学专业群获批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医学学科齐全,医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工学、教育学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的省属本科医学院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475余人,其中教授168人,副教授476人。聘有院士5人;有“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1人、国家“*”2人;“*”讲座教授1人,全国模范、优秀教师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6人;“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10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卫生系统杰出学科带头人(泰山医学家)和青年重点科技人才3人、高校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首席专家2人,省级教学名师8人、优秀教师(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6人、口腔颌面外科学、临床护理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形态学、儿科学等5个省级教学团队和1个省级科研创新团队;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9人,烟台市“双百计划”8人。
学校现有滨州、烟台两个校区,占地1616.8亩,总建筑面积63.7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2.5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33亿元;图书馆藏书129万册;有直属附属医院2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所、教学医院14所、实践教学基地140余所;教学实习用床位28000余张。滨州附属医院是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5.4亿元,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开放床位1930张,鲁北地区医疗、教学、科研、保健、康复中心地位更加巩固。烟台附属医院建筑面积25.5万平方米,规划床位2200张。烟台校区及烟台附属医院的建设发展,填补了烟威地区没有高等医学院校、没有省属大型医疗机构的空白。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2017年本科招生规模按照国家教育部核准的、由学校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执行,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计划,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录取批次执行。
第十五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不超过我校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1-1.2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