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招收大学生士官50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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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帮助广大应招学生和家长了解相关政策规定,本报记者就大家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采访了省征兵办公室主任、省军区参谋长移友学少将。

招收对象统一为大学生,专业涉及90余种

问:今年招收士官的对象和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招收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部队专业需要;所在高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对象为未婚青年,男性年龄不超过24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23周岁(均截止当年7月31日)。

问:招收的具体专业有哪些?

答:今年我省共为总参、总装、空军、二炮、兰州军区和公安消防部队等单位共招收士官509名,其中男士官497名,女士官12名。招收的男士官涉及民航运输、计算机、电子信息、通信、临床医学、建筑设备等22大类95个专业;招收的女士官有通信、临床医学、护理3大类11个专业。具体专业可到各级征兵办公室进行咨询。

男青年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女青年可在就近征兵办公室报名

问:今年招收士官的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根据总参谋部要求,今年我省报名时间从现在开始至6月15日结束。男性应征对象今年统一实行网上报名,女性应征对象既可到省征兵办公室报名,也可到就近的市、县征兵办公室报名。6月30日前,组织体检政审、专业审定等工作;7月15日前,组织审批定兵、签订协议书、移交档案并办理入伍手续;8月2日至10日,组织招收士官自行到部队报到。在国家规定的学历证书检验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无法查验到的毕业证书一律无效。

入伍时间从8月1日起算,任职命令12月1日下达。

问:请介绍一下直招士官的待遇?

答:被批准入伍的直招士官,入伍时间从8月1日起算;到达部队后12月1日下达士官任职命令。在这之前享受义务兵津贴,下达命令后可享受该级别士官的工资待遇,具体待遇根据本人学历和服役地情况而定,不低于同等条件下应届大学生工资待遇。

省上及各市征兵办公室咨询举报电话

省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为:84729536、84729541、84729542;举报电话:84729686;

榆林市征兵办公室:0912-3489015

延安市征兵办公室:0911-2816018

铜川市征兵办公室;0919-2183072转584018

渭南市征兵办公室:0913-2970013

西安市征兵办公室:029-84725015

咸阳市征兵办公室:029-38998056

宝鸡市征兵办公室:0917-8956019

汉中市征兵办公室:0916-2666015

安康市征兵办公室:0915-3649071

商洛市征兵办公室:0914-2989018

全军今年还首次在我省招收定向培养直招士官155名

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应具备什么条件?

答: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是指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为部队定点培养的士官。招收的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应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今年8月31日),未婚,政治、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问:今年哪些院校在我省招生,有什么专业?

答:根据总参谋部和教育部通知,今年全国共有7所院校在我省招收155名(男性)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具体为: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潍坊科技学院应用电子技术专业;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导弹维修专业;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移动移动通信技术专业、光纤通信专业;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应用气象技术专业;西安航空学院招收液压与气动技术专业。

问:报考的程序和招生时间是如何安排的?

答: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招收对象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填报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相关专业。7月5日前,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在专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有关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招生计划数的3倍确定体检对象。7月10前,由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完成体检和政审工作,并与招收部队组织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面试。8月10日前,省高校招生办公室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的比例进行投档,由有关高校择扰录取并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录取。

问: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录取后如何安排?


答: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部队负责,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审复审,合格者由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于12月31日前到部队报到,入伍时间从12月1日起算。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次年7月1日,命令下达后享受该级别士官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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