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收的对象及基本条件
主要对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
专业要求:所学专业必须符合部队专业岗位需要,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和所学专业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招收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应当取得国家颁发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24周岁,未婚。
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收的程序和办法
报名登记:招收对象本人在其户口所在地的县(区)征兵办公室报名;应届毕业生也可以在毕业院校所在地县(区)征兵办公室报名。
体格检查、政治审查:按照征集义务兵的办法进行。
专业审定:专业审定以是否获得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是否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为标准,由区征兵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或者学校进行审定。
签订协议、批准入伍:对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专业合格者,由区征兵办公室应对其进行不少于五天的社会公示,签订《招收士官协议书》;被批准入伍服现役的招收对象,由区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
三、时间划分
宣传报名阶段:(5月1日至6月5日)。制定宣传动员提纲,组织政策法规宣传,组织各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报名。
体格检查阶段:(6月6日至6月13日)。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组织检查、复查,确定体检合格人员名单。
政治、专业审查阶段:(6月14日至6月23日)。抽调人员组成政审和专业审查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家访和专业审查,确保政治和专业合格。
审批定兵阶段:(6月24日至6月30日)。按规定对拟招收对象进行公示后择优定兵,集中组织办理入伍手续,做好新兵运输的各项准备。
档案审查、交接阶段:(7月1日至7月25日)。7月15日前,审查、整理和完善直招士官档案材料,7月25日前到省征兵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到,并进行档案移交。
自行报到阶段:(8月2日至8月10日)。新招收士官签订协议书后,携带《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招收士官自行报到介绍信》,自行购票前往部队报到。
白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