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凡是已经参加中等学校招生网上报名(报考区县选择为静安区)的以下三种类型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2月28-3月1日)到静安区教育考试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确认工作。
一、携带相关材料
回户籍所在区(静安区)参加中考的跨区应届毕业生:
1、“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就读学校加盖公章);
2、本市户籍: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第一页及考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沪教委基【2015】85号文)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2月28-3月1日现场确认当天采集报名照,请注意衣着整洁。
应届初三返沪生:
1、本市户籍: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第一页及考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沪教委基【2015】85号文)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就读学校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加盖学校公章);
3、网上报名流水号;
4、2月28-3月1日现场确认当天采集报名照,请注意衣着整洁。
往届生:
1、本市户籍:本人户口簿原件,户口簿第一页及考生本人页的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符合本市中考报名条件(沪教委基【2015】85号文)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出具档案材料存放证明(考生可咨询往年中考所在区县招办或户籍所在区档案存放地,其中,静安区档案存放地为静安区职业介绍所,地址:武宁南路241号);
4、网上报名流水号;
5、2月28-3月1日现场确认当天采集报名照,请注意衣着整洁。
二、时间:2月28-3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三、地点:静安区新丰路558号一楼
四、现场确认当天请家长和考生同时前往,并选择体育考试选测项目(由学生、家长共同签字确认)
五、相关政策请查看(沪教委基【2015】85号文)
六、静安区考试中心咨询电话:6288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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